东营职业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简章
2016-03-25来源:东营职业学院

国家骨干高等职业院校

山东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山东省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院校

一、学校概况

东营职业学院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东营市人民政府举办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院校,是全国百所骨干高职院校之一。

学校占地面积1902亩,建筑面积43.02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44亿元,图书馆藏书138.4万册,全日制在校生18600余人,成人学历在籍学生4800余人。学校建成了双师结构的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省级教学团队5个、国家级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1个、省级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1个、省级实训基地1个。现有教职工804人,其中专任教师591人,建立了810人的行业企业兼职教师资源库。现有8个二级学院和2个教学部,招生43个专业,建有石油工程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等8个国家支持重点建设专业、2个省级示范专业、8个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省级品牌特色专业群1个,建设2门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程、44门省级精品课程,开发工学结合教材92部。

学校坚持“以人为本”的办学宗旨,把学生成才立业放在首位。建成了31891平方米集实践教学、科技研发、技术培训、技能鉴定、生产加工于一体的“东营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与东营市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万达集团等企业共建校外实习实训基地460个、“厂中校”6个,形成了校内外人才培养结构合理的技能训练平台。设立了专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可对65个专业工种进行职业技能鉴定。与578家用人单位签订了合作协议,开设企业“冠名班”“订单班”47个,毕业生就业率连续10年达98%以上,名列全省同类院校前茅。学生参加省级以上技能大赛获奖近300项,其中获“国赛”一等奖4项,涌现出了山东省十佳创业明星等就业创业典型500多人。

学校所在的东营市是黄河三角洲的中心城市,位属经济快速发展的环渤海城市群和山东半岛城市群,是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和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这两大国家发展战略交汇叠加的区域,是中国第二大油田胜利油田所在地和全国最大石油装备制造业基地,石油装备制造主营业务占全国行业的1/3,人均GDP居山东省第一位。良好的区位优势和产业支撑,为学校发展和毕业生就业提供了良好环境。

办学质量与办学水平居全省领先行列。学校是省委高校工委德育和校园文明建设评估获得“双优”成绩单位,被山东省人民政府授予“山东省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院校”,被东营市人民政府表彰为“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荣获“山东省德育与校园文明优秀高校”、“全国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先进单位”、“2013中国最具影响力职业学校”等多项荣誉称号。

二、招生对象

已经参加山东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的考生(含夏季高考和春季高考)均有资格报考我校单独招生。职业高中及各类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的报名应符合单独招生的专业要求;艺术类考生可报考普通文理专业;现代学徒制石油化工技术专业仅限具有两年及两年以上实践经验、现从事化工生产一线相关工作岗位,且年龄35周岁以下的考生报考。被录取考生,入学后与合作企业、学校签订三方协议,享受相关政策与待遇;体育类考生限田径与男子篮球专项考生。

三、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名单

注: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营销与服务专业学费标准,体育类计划以上级文件为准。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于4月10日17:00前登陆东营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dyxy.net)单独招生报名系统报名。报名时,考生必须准确地填写高考考生号(14位,以1637开头)及个人报考信息。并于4月13-15日登陆我校单独招生报名系统打印《东营职业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报名信息表》及准考证。

(二)资格审查: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通过的考生方可参加我校单独招生考试。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名单将于4月13日—15日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公示。

五、现场信息确认、缴费及领取准考证

(一)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资格通过后的考生,必须于4月15日8:30—17:00到我校进行信息确认,并现场打印领取准考证。

(二)现场确认时需交验以下书面材料(复印件以A4纸格式,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1.考生本人打印的《东营职业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报名信息表》;

2.2016年高考报名信息确认单原件,并交复印件1份;

3.考生本人身份证或户口薄原件;

4.报考现代学徒制考生需另交验毕业证原件及工作单位证明(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三)报名考试费120元(按照鲁价费发[2008]146号文件规定标准),于“现场信息确认”时现场缴费。

六、考试办法及安排

(一)考试科目及形式

1.夏季高考考生:

采取笔试的形式,所有考生使用同一份试题,考试内容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知识的综合,考试时间150分钟,分值为300分。

2.春季高考考生:

采取笔试的形式,同一专业使用一份试题,考试内容为该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考试时间150分钟,分值为300分。

3.现代学徒制试点石油化工技术专业的考生单独命题,测试内容为化工原理、化工生产操作基本理论及相关职业素养、岗位认知等,成绩300分。

4.体育类考生测试采用笔试、体育专项测试结合。体育测试科目为考生体育专项,总分100分。体育测试成绩分计入文化课总成绩。

(二)考试时间及地点

1.考试时间:

4月16日9:30-12:00(笔试);14:00-16:00(体育类专项测试)。

2.考试地点:东营职业学院。

(三)在校期间参加全国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的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的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均可以向具有单独招生资格的高等职业院校提出免试申请,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可于4月11日前向我校提出申请,资格审核通过后,可免试进入对口专业学习。

七、录取规则

(一)录取原则: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监督、学校负责,按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二)严格按照专业计划录取。夏季高考考生可兼报两个专业,设是否服从调剂,按照平行志愿原则进行录取。春季高考按考生类目限报一个专业。

(三)按夏季高考文科、夏季高考理科、春季高考各专业、艺术类别、现代学徒制专业、体育类专业考生等科类,分别确定最低录取资格线。

(四)未录取满额的专业,减少专业招生计划,不降低录取标准。

(五)确定预录名单:录取组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提出预录名单,由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提交学校党委会批准。

(六)公示拟录取名单:4月20日-25日预录考生名单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示。

(七)拟录取考生名单于4月26日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批准,办理录取手续,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八)依据国家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规定,已被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春季、夏季高考录取新生享受相同的待遇。考生录取后,一律不再参加2016年普通高校春季、夏季统考及录取。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山东省东营市府前大街129号

邮政编码:257091

联系电话:0546-8060069,8060559,8060063,8060655

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dyxy.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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