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理工大学外国语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2016-03-25来源:华东理工大学

我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按照《华东理工大学关于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同时结合我院招生专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补充意见如下:

一、面试分组

我院研究生复试面试设两个专业面试组,学术型硕士复试考生参加语言与文学组面试,专业学位硕士复试考生参加翻译硕士组面试。

二、面试成绩

1.综合面试专业素质能力及综合能力部分,面试成绩由面试小组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作为考生的面试成绩。

2.二外不同语种听力及口语成绩进行加权计算。

三、录取

1、我院三个专业考生分别按专业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分别排序,结合身体健康状况录取。

2、我院三个专业如出现招生计划不足的情况,不足部分可接受院内调剂。

四、调剂政策:

1、参加调剂的考生必须满足下面条件

1)第一志愿报考我院专业且复试未录取

2)初试成绩达到我院调剂专业复试分数线

3)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书面调剂申请

2、调剂考生不再另行组织面试,按照参加调剂的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五、其他

本细则由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复试期间若有咨询或投诉可与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联系。

联系方式:电话64252215

邮箱494696805@qq.com

办公室 六教413

华东理工大学外国语学院

2016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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