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理工大学生物工程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2016-03-25来源:华东理工大学

生物工程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按照《华东理工大学关于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同时结合我院招生专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相关实施细则如下:

一、我院所有专业均不接受校外调剂。

二、面试分组:

对于面试人数较多的专业(生物化工,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轻工技术与工程,生物工程),我院将分组并在面试当天以抽签形式进行面试。微生物学和食品科学面试人数较少,分别并入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生物工程组。面试成绩计算方式:各组之间的面试成绩给予数学加权处理,即根据每组平均值与总平均值的差异对考生成绩进行加权处理后作为考生的面试成绩。

三、录取:

各个专业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结合身体健康状况录取。

四、特别提示:

面试期间不得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

五、本细则由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复试期间若有咨询或投诉可与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联系。

联系方式:

卢艳花教授:64251185,13916416317;邮箱:luyanhua@ecust.edu.cn;余娟老师:64253841,13162365079,邮箱:yujuan@ecust.edu.cn.

生工学院

2016.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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