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南京理工大学理学院报考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2016-03-23来源:南京理工大学

根据《南京理工大学201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结合本学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一、学院各专业复试线(已在研究生院网上公布)

复试名单公布网址:http://lxy.njust.edu.cn/

二、复试形式、内容和要求

复试主要内容:

专业素质和能力: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外语听说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综合素质和能力: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诚信等;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同时纳入考核考生学习经历及取得成果。

本学院复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环节

1.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2小时

2.面试:满分为200分,面试要求:包含对基础理论知识、英语交流能力、专业技能、创新能力及培养潜力的考核,上述四项考核内容各占50分。

3. 笔试和面试成绩计算及使用:

复试满分为300分,复试总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三、复试阶段各环节安排

资格审查:

时间:2016年3月19日08:30-11:30,地点:理学院7楼办公大厅(电梯出口可见);

笔试安排:

时间:2016年3月19日19:00-21:00,地点:第三教学楼305、307、309、311、405;

面试安排:

时间:2016年3月20日、2016年3月21日

(各专业具体时间和地点安排请资格审查时查看)

四、拟录取名单确定

拟录取原则:

1、复试成绩低于18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2、按照拟录取专业考生综合成绩排名为依据,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综合成绩=初试规格化成绩×0.6+复试规格化成绩×0.4

其中:初试规格化成绩= (统考总分/500)×100

复试规格化成绩= (复试总分/300)×100

五、调剂要求

考生本科须为“211工程”高校考生,优先考虑接收本科为“985工程”高校考生,参加过校级以上科研训练、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开放性实验、各类竞赛的考生优秀考虑。

校内调剂:考生本人填写《调剂申请表》,3月19日前交我院,经审核同意后参加复试。

校外调剂:必须通过教育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办理调剂。

接收调剂计划及要求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人数 要求
025100 金融 3个左右 原则上优先考虑接收金融专业相关的生源,且总分不低于325分、单科成绩不低于54分(满分100分)和68分(满分150分)。
070102 计算数学 1个左右 原则上优先考虑接收计算数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专业相关的生源,且总分不低于304分、单科成绩不低于39分(满分100分)和59分(满分150分)。
070103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070101 基础数学 1个左右 原则上优先考虑接收基础数学、英语数学、运筹学与控制论专业相关的生源,且总分不低于285分、单科成绩不低于39分(满分100分)和59分(满分150分)。
070104 应用数学
070105 运筹学与控制论
070205 凝聚态物理 1个左右 原则上优先考虑接收凝聚态物理专业相关的生源,且总分不低于290分、单科成绩不低于39分(满分100分)和59分(满分150分)。
071400 统计学 1个左右 原则上优先考虑接收统计学专业相关的生源,且总分不低于286分、单科成绩不低于39分(满分100分)和59分(满分150分)。
080101 一般力学与力学基础 3个左右 原则上优先考虑接收力学专业相关的生源,且总分不低于275分、单科成绩不低于34分(满分100分)和51分(满分150分)。
080102 固体力学
080103 流体力学
080104 工程力学
080402 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 1个左右 原则上优先考虑接收光学工程、仪器仪表工程专业相关的生源,且总分不低于270分、单科成绩不低于36分(满分100分)和54分(满分150分)。
081400 土木工程 1个左右 原则上优先考虑接收土木工程专业相关的生源,且总分不低于312分、单科成绩不低于36分(满分100分)和54分(满分150分)。
085202 光学工程 6个左右 原则上优先考虑接收光学工程、仪器仪表工程专业相关的生源,且总分不低于275分、单科成绩不低于36分(满分100分)和54分(满分150分)。
085203 仪器仪表工程
085213 建筑与土木工程 6个左右 原则上优先考虑接收建筑与土木工程专业相关的生源,且总分不低于290分、单科成绩不低于40分(满分100分)和60分(满分150分)。

六、不接受破格复试

七、本细则未涉及部分,除《南京理工大学201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有明确规定外,由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任务分工 联系人 手机号码 电话 电子信箱
学院复试工作 黄宏坤 18936035570 025-84315133 njlghuanghongkun@163.com
接待考生申诉 马晓璐 13813969667 025-84303997 445373536@qq.com

学校:

研究生院联系电话:025-84315498

学校纪委监督电话:025-84315226

2016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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