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麻城市2016年面向社会招聘教师公告
2016-03-23来源:麻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教师队伍建设,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鄂人〔2003〕16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规定,麻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称招考工作主管部门)组织市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职教师3名、幼儿教师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公开招考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见附件1、附件2、附件3)

三、报名条件

(一)报考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热爱教育事业,能为人师表,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4.身心健康,符合教师岗位所需身体标准要求;

5.具有相应的学历和从业资格:

(1)报考中职计算机专业教师需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中职汽修专业教师需具有机械制造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或汽车类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持有中职学段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的,从上岗之日起,三年内必须取得,否则解除聘用关系。

(2)报考幼儿教师需具备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含2016届应届毕业生,持就读学校证明)、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须持有幼教资格证(2016届应届毕业生,需取得普通话二级甲等证书及以上和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考试合格证书)。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不受理报考的人员;

4.本市在职在编教师。

四、招聘办法

采用公开考试和考核的方式进行,分为笔试、面试两个阶段,笔试和面试各占总成绩的60%和40%。按总成绩排序,经公示确认,依次录取,招聘考试工作由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编办等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 4月5日至4月 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麻城市教育局(六楼政工科)。

3.报名办法: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幼儿教师考生的需填报到具体乡镇学校幼儿教师岗位,报考中职的考生须填报到学科。

4.报名时提供的证件资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统一用A4纸复印),《麻城市教育系统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照4张,报名时交笔试费50元,参加面试人员需再交50元面试费。

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填报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根据公安部门规定考试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且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能随意变更,保持通讯畅通,以便于联系。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招考工作主管部门、市教育局共同负责。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报名人数与岗位数比例原则上应达到3:1。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经招考工作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可在相同类别岗位或者相近专业中公开调剂。如没有调剂的或调剂不成功,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三)领取准考证

考生于2016年4月 14 日(上午8:00—下午5:00)凭身份证到教育局领取笔试准考证,未按期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

公开考试由招考工作主管部门统一负责,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总分为100分。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评分。

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为2016年4月 16 日上午 9:00--11∶0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中职教师笔试内容为所报考学科专业知识,幼儿教师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幼教专业知识,综合知识涵盖政治、经济、法律、历史、时事等方面基本知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面试:总分为100分。中职教师面试为现场操作,重点考评实践操作能力。幼儿教师面试采取说课和才艺展示形式进行,分别占面试总分的70%和30%。说课重点考评教育教学内容、教学设计、教学技能、综合表现、专业知识和能力等项目。才艺展示采取现场展演的方式进行。

笔试结束后,按岗位进行排名(幼师以所报学校、中职以所报学科),以所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经招考工作主管部门批准可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面试时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但该岗位招聘计划不再调减。对因上述原因导致有效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相等无法形成竞争的岗位,实行最低面试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分数达到75分以上的(含75分),方能进入考核体检阶段。

面试工作由市教育局、人社局、市编办负责组织,所有面试均由市监察局全程参与监督。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3.总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以上各项分数计算均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由于成绩并列造成超出招聘名额的,考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四位数计算,择优确定。如再次出现并列,笔试成绩高的优先。

(五)加分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的实施意见》(鄂人〔2006〕16号)等文件规定。截止2016年3月31日,“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报名参加本招考,凭《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证书》可享受笔试成绩加5分,并计入笔试成绩折算。“三支一扶”人员中已经通过考试等途径成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三支一扶”人员加分政策优惠。

以上人员在报名时要如实填写,报名时须按规定出具“三支一扶” 服务期加分证明材料。如果发现填报不实,取消加分奖励。

(六)体检与考核

根据总成绩,幼师按所报乡镇学校幼儿教师岗位、中职分学科从高到低分别排序,按拟聘用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工作由招考工作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因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出现名额空缺,从参加该岗位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直接进入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同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考核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出现缺额,从参加该岗位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对考核合格人员集中在市人社局官方网站、相应媒体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在该岗位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六、聘用与管理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者,办理人事手续,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由市人社、教育、编办等部门组织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合格,办理编制、人事、工资定级等相关手续。

本次招聘考试相关信息、通知和每一环节安排的通知均在网上发布,不再用其他方式另外通知。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麻城市人社局、麻城市人才交流中心网站和麻城市教育局网站。

咨询电话:0713-2995866

举报电话:0713-2995356 0713-2995866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麻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麻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麻城市教育局

麻城市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3月23日

附件1:中职 岗位计划表

附件2:幼儿 岗位计划表

附件3:麻城市教育系统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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