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巴南区分局简介
2016-03-22来源:重庆市公务员局公众信息网

一、单位情况介绍

巴南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成立于2001年12月,2003年12月更名为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巴南区分局,2014年3月进行机构改革,整合工商、质监部分职能,组建成为新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并加挂巴南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为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垂直管理单位,公务员编制。分局内设办公室、综合科、人事财务科、行政审批科、法制监督科、食品监管一科、食品监管二科、药品监管一科、药品监管二科及5个镇街(龙洲湾街道、鱼洞街道、李家沱街道、花溪街道和南泉街道)直属食品药品监管所。

分局现行职能职责:

1、负责贯彻实施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推动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地方人民政府负总责的机制,落实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2、依法承担食品生产企业、食品流通企业、餐饮服务单位的行政许可事项。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落实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依授权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收集上报食品安全信息。

3、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负责授权范围内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负责药品生产许可资料初审,负责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邮寄、运输证明核发,负责辖区内医疗机构制剂(除化学药外)调剂使用的审批。组织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零售)。建立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

4、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稽查制度,依法查处辖区内食品药品违法违规行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监督实施食品药品问题产品召回制度。

5、负责辖区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

6、负责开展辖区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承担辖区食品药品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7、承担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乡镇(街道)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按规定考核评价。

8、负责管理辖区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

9、承担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镇街食品药品监管所现行职能职责:

1.负责贯彻实施食品安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2.负责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委托的除大型餐馆,大中小学、托幼机构食堂行政许可以外的中小型餐馆、建筑工地、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和农村家宴"一条龙"的行政许可工作;负责除食品流通企业以外的食品流通个体食杂店的审批发证工作;参与上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辖区的食品药品行政许可现场验收工作。负责农村家庭宴席备案管理等工作。

3.负责本辖区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职责,承担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委托的日常监督管理事项。实施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制定的食品药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整顿治理方案。协助完成辖区内大型活动和重要节日的食品药品安全保障任务。

4.实施食品药品监管稽查制度,依法查处辖区内食品药品违法违规行为,负责本辖区内适合简易程序处理的案件办理,在分局相关科室指导下办理本辖区内适合一般程序处理的案件。监督食品药品问题产品的召回。

5.落实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和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统一报送制度,承担辖区内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和报告工作。协助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建立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

6.参与辖区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参与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办理辖区内有关食品药品安全的投诉举报工作。

7.负责辖区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推进辖区食品药品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推进食品药品诚信体系建设。协助开展对辖区内食品药品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

8.负责辖区内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的监督管理和指导等工作,配合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对辖区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进行培训。

9.负责镇(街道)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工作,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

10.承担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和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与食品药品监管相关的工作。

分局办公地址:重庆市(巴南区)渝南大道200号龙海大厦10楼、11楼

分局人事财务科电话:66227705、66227719

传真:66227706

公开邮箱:bananbgs@ cqda.gov.cn

分局网址:http://www.bnfda.gov.cn

二、招录职位简介

此次公招共2个职位,具体要求如下:

1、食品安全监管职位1人,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食品科学与工程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专业。从事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2、药品安全监管职位1人,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本科专业为:药学类、生物制药专业、制药工程专业、化工与制药专业、化学制药专业;研究生专业为:药学类、微生物学与生化药学专业、制药工程专业。从事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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