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经贸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调剂信息
2016-03-22来源:河北经贸大学

一、拟调剂专业:http://yjs.heuet.edu.cn/ShowNews.asp?id=302&newsclass=1

二、调剂基本条件:

(一) 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二) 初试成绩符合一区(A类考生)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四)初试科目与调剂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注:(1)申请调剂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工程管理(MEM)的考生须符合上述三个专业的报考条件。

(2)法律(非法学)专业只接收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的调剂申请。

(3)原一志愿报考专业为法学类专业(专业代码前四位0301)的考生,若申请调剂法律(法学)专业,须满足法律(法学)专业在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4)若国家政策有变化,以国家新政策为准。

三、调剂程序及注意事项:

(一)调剂考生(既包括报考外校的考生,也包括我校一志愿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二)教育部将于3月18日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 开通“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有调剂意向的考生需及时登陆网上调剂系统,并通过调剂系统向我校提交调剂志愿申请。

(三)我校将会通过网上调剂系统向纳入复试名单的调剂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须在接到复试通知2小时内及时点击确认,并按照复试日程报到并参加复试。否则将取消复试资格。

4.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通过网上调剂系统申请调剂,若点击确认了我校发送的复试通知,即视为自动放弃原报考专业志愿。

5.调剂生按调入专业参加复试。

四、复试

具体日程随后公布。

具体安排及相关事宜见网站信息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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