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物理学系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
2016-03-22来源:华东师范大学

一、工作原则

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和维护教育公平为出发点,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查、客观评价、以人为本的工作原则。

二、组织管理

物理与材料科学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工作进行领导和统筹管理。各专业组织成立复试小组,各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由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学术和外语水平较高的人员组成。复试小组成员对考生进行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的评分及评价,并提出是否拟录取意见。

三、复试细则

1.复试资格:物理与材料科学学院按教育部制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复试比例:实行差额复试。

(1)上线人数超过招生计划人数的专业,根据实际超出人数,按1:1.2到1.5不同比例进行复试(此比例不含推免生);

(2)上线人数未达到招生计划人数的专业,通过中国研究生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选拔调剂生,调剂生按照缺额人数和面试人数1:1.2到1.5的比例进行复试;

3.复试报到:3月21日(周一)中午之前报到,请考生在物理与材料科学学院网站公告栏查阅复试报到的具体安排。考生报到时接受考试资格审核,不符合条件者不予参加复试。

4.复试时间:3月21日—3月23日;详细安排在考生报到时公布。

5.复试内容及分值:

(1)专业课考试:采取笔试的形式,考试时间为2或3小时,满分为100分,重点考察考生专业知识及运用所学理论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此项得分值为成绩×1.2,即总分为120。(2)综合能力和应用能力考核:采取口试的形式,满分为100分,考生随机抽取口试题目并回答,同时回答面试小组提出的其他问题,由面试小组成员各自打分,取平均分为该部分成绩。此项得分值成绩×1.5,即总分为150。(3)外语能力测试:采取口试的形式,满分为100分,考生现场抽取专业英文材料并翻译,或用英文进行日常对话,回答面试小组提出的问题。此项得分值为成绩×0.6,即总分为60。

复试总分满分为120+150+60=330。复试总分198分以上为合格(330*0.6),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按照总成绩排序(初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

(4)同等学历加试:对于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复试时还需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形式为笔试,时间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

四、体检工作

今年我校招生体检跟新生入学体检合并,即在新生报到后的三个月新生复查期间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再依据相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或者进行其他学籍处理。

五、思品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工作原则是严格遵循实事求是,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工作也包括考生所在单位提供的有关情况。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和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录取确定

1.复试总成绩、考试(初试和复试)总成绩的计算办法为:

复试总成绩=专业课考试成绩+综合考核成绩+外语能力测试成绩,即三门成绩经折算后满分为330分,复试总成绩低于198分(330´0.6)即为复试不合格,不予拟录取。

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满分500)+复试总成绩(满分330),即学校决定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40%。

2.按专业按考生的考试总成绩排序后,依次决定拟录取名单。调剂考生与原第一志愿考生分别排序。

3.拟录取名由华东师范大学研招办公布。

七、其他问题

1.复试期间若发现考生考试违纪、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不符合录取标准的,不予拟录取。

2,复试录取工作投诉、申诉和监督联系方式:学院纪委监察处,电话:021-54344870,电子信箱:hmma@phy.ecnu.edu.cn。

物理与材料科学学院

2016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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