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对外汉语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
2016-03-22来源:华东师范大学

一、工作原则

复试工作的原则是: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和维护教育公平为出发点,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查、客观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二、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小组。领导小组对复试工作进行领导和统筹管理。

复试小组分为思政复试小组和专业复试小组。思政小组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副院长及辅导员组成。按专业成立由指导教师组成的专业复试小组,各复试小组成员5到7人(副教授以上职称不少于3人),具体实施面试(含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和专业实践能力的考核。

三、复试细则

1.复试分数。按教育部制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即复试分数线)确定考生的复试资格,我校复试使用A类考生分数线。

2.复试人数。我院实施差额复试,考试科目相同的专业统筹复试。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业和汉语言文字学专业统筹复试,复试比为1:1.5。文艺学、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代代文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专业统筹复试,复试比为1:1.1(计算时不含推免生)。

3.复试名单。根据教育部规定的分数线,按统筹复试专业上线考生的初试成绩总分的排序确定复试名单,不按研究方向排序。

4.复试日程:

3月23日(周三)下午14:00 对外汉语学院办公楼101报到验证 报考信息表、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如有)原件、应届生交验学生证(非应届在校生不得提前报考)、大学成绩单、初试准考证(如丢失作备注)、二代身份证等相关材料。
3月23日(周三)下午14:30-16:30 专业笔试 国际汉语教学楼217
3月24日(周四)8:15-12:00 思想政治考察综合面试 学生201室候场,先思政面试,后分文学组和语言组分别面试
    除需要专业调剂进行再次面试的同学外,其他同学可离场,拟录取结果请查看我校研究生院报名系统。

5.复试内容。

(1)专业课考试。采取笔试形式,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重点考察考生专业知识及运用所学理论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此项得分值为成绩╳1.2,即满分为120。

(2)综合能力和应用能力的考核,口试形式。

此项得分值成绩╳1.5,即满分为150。

(3)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即兴叙述或描述个人情况和专业问题、满分为100分。

此项得分值为成绩╳0.6,即满分为60。

考生参加复试中面试的顺序(排队)按照报到公布的复试名单顺序排序。

复试总分满分为120+150+60=330,复试总分少于198分为复试不及格,复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4)思想政治考核。

由学院党委副书记及研究生辅导员组成思政复试小组,以口试形式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综合素质考察。

复试时进行心理素质测试。

四、调剂复试

我院不接受外校、外院考生的调剂。

参加复试的同学根据专业招生需求和考生复试情况可进行院内专业调剂。同意调剂的考生签署专业调剂同意书。

五、体检工作

今年我校招生体检跟新生入学体检合并。即在新生报到后的三个月新生复查期间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再依据相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或者进行其他学籍处理。

六、其他事项请查看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复试录取方案。

对外汉语学院

2016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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