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平凉市静宁县县委机关遴选工作人员条件表
2016-03-22来源:静宁县人民政府网
序号 遴选单位 岗位性质 遴选 人数 遴选条件
1 县纪委 行政 2(工作人员) 1.年龄30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2.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3.中共党员;4.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干部身份;5.思想政治素质高,品行端正,爱岗敬业,作风朴实,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6.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无违规违纪行为;7.身体健康,有较强的综合协调和写作能力,近3年在市级及以上媒体发表消息类文章每篇在笔试成绩中加0.5分,发表通讯、调研类文章每篇在笔试成绩中加1分,最高加分不超过10分。
1(财会人员) 1.年龄30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2.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有会计资格证;3.中共党员;4.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干部身份;5.思想政治素质高,品行端正,爱岗敬业,作风朴实,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及单位财会工作经历;6.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无违规违纪行为;7.身体健康,有较强的综合协调和写作能力,近3年在市级及以上媒体发表消息类文章每篇在笔试成绩中加0.5分,发表通讯、调研类文章每篇在笔试成绩中加1分,最高加分不超过10分。
2 县委政法委 行政 1 1.年龄30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2.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3.具有公务员身份;4.思想政治素质高,品行端正,爱岗敬业,作风朴实,有2年以上乡镇工作经历;5.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无违规违纪行为;6.身体健康,有较强的综合协调和写作能力,近3年在市级及以上媒体发表消息类文章每篇在笔试成绩中加0.5分,发表通讯、调研类文章每篇在笔试成绩中加1分,获得市级及以上新闻宣传类先进个人称号的,市级每次加1分,省级每次加2分,中央级每次加3分,最高加分不超过10分。
3 县委报道组 参管事业 1 1.年龄30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2.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3.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干部身份;4.思想政治素质高,品行端正,爱岗敬业,作风朴实,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5.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无违规违纪行为;6.身体健康,有较强的综合协调和写作能力,近3年在市级及以上媒体发表消息类文章每篇在笔试成绩中加0.5分,发表通讯、调研类文章每篇在笔试成绩中加1分,最高加分不超过10分。
4 县文联 事业 1 1.年龄35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可放宽到40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2.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3.具有事业单位干部身份;4.思想政治素质高,品行端正,爱岗敬业,作风朴实,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5.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无违规违纪行为;6.身体健康,热爱文学艺术事业,近3年在省级及以上杂志、报纸公开发表的作品每件在笔试成绩中加0.5分,在国家级杂志、报纸公开发表的作品每件在笔试成绩中加1分,结集出版的个人作品集每件在笔试成绩中加1分,在正规出版物担任编辑、装帧设计的每件在笔试成绩中加1分,最高加分不超过10分。
5 县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事业 1 1.年龄25岁(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2.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3.具有事业单位干部身份;4.思想政治素质高,品行端正,爱岗敬业,作风朴实,有1年以上工作经历;5.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无违规违纪行为;6.身体健康,有较高的计算机网络管理技能和较强的综合协调及写作能力,近3年在市级及以上媒体发表消息类文章每篇在笔试成绩中加0.5分,发表通讯、调研类文章每篇在笔试成绩中加1分,最高加分不超过10分。
1 1.年龄30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2.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3.具有事业单位干部身份;4.思想政治素质高,品行端正,爱岗敬业,作风朴实,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5.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无违规违纪行为;6.身体健康,有较高的计算机网络管理技能和较强的综合协调及写作能力,近3年在市级及以上媒体发表消息类文章每篇在笔试成绩中加0.5分,发表通讯、调研类文章每篇在笔试成绩中加1分,最高加分不超过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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