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区2016年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诚信参考倡议书
2016-03-22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网

广大考生朋友们: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已正式将“考试作弊”纳入刑法,其中代考、请人代考、买卖作弊设备、伪造身份证件参加考试等考试作弊行为,依情节轻重给予相应法律处罚。3月26日统一举行的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是2016年实施的首项大型人事考试,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将采取多项措施,加大考试违纪行为查处力度,在此提醒广大考生务必遵纪守法、诚信参考。

多年来,我区在各类人事考试中,严肃考风考纪,大力倡导“诚信参考”,努力打造“阳光考试”品牌,考试的公平公正性、权威性、可信性已深入人心。但是,职称 中仍存在一些不诚信的现象,个别考生伪造证件雇人代考、向不法集团购买所谓的“真题”和“答案”,严重扰乱了正常的考试秩序,损害了广大考生的权益。

今年,在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中,我们将继续采集每位考生的指纹,考生入场时进行安全检查,在部分考点实行“裸考”(即考生应考只携带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和一本正式出版的通用外语词典,考试用具由考试机构统一提供),在所有考点实行“满考”(即考试开始后一律禁止入场,在考试结束前禁止离场,不得提前交卷、退场)。联合教育、公安、工商等部门,共同打击代替他人考试、买卖“试题答案”等作弊行为,尤其是对使用通讯工具作弊和有组织、有预谋的集体作弊行为进行严厉打击。考试结束后对考生答卷进行雷同甄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本次考试所有违纪考生信息,将在我区信用信息平台上予以公布,并记入我区社会信用体系统一管理备查。

广大考生朋友们,2016年职称 在即,让我们从自身做起,牢固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思想,摒弃一切侥幸心理,不购买和使用高科技作弊工具,不雇人代考或替他人考试,不扰乱考场秩序,自觉遵守考试纪律,抵制各种违纪舞弊行为,做到诚信参考,遵纪守法,用实际行动维护人事考试的公平、公正。

最后,衷心祝愿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考出优异的成绩!

宁夏人事考试中心

2016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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