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2016年研招调剂工作有关事项通知
2016-03-21来源:浙江师范大学

一、调剂原则

1.申请调剂到我校的考生,其初试成绩(单科、总分)都应符合报考专业(一志愿专业)的国家A类线。调剂到我校同一学科的,须符合A类学科国家分数线。调剂到我校不同学科的,须符合调出和调入学科的国家分数线。

2.调剂考生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调剂考生应满足学科的特别要求(部分专业只招本科生,部分专业不招跨专业考生)。

3.考生初试科目须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调入专业初试科目设有数学的,考生初试科目中须有数学,包括统考数学(科目代码为301-303)或自命题理学数学(代码为601-609)等。

4.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体育学等,下同)的考生若调出照顾专业到其他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调出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体育学与体育硕士之间互调以照顾专业内部调剂的政策执行。

5.我校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跨专业调剂。

二、调剂流程

1.调剂考生凭网报时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上调剂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申请调剂。

2.各招生学院通过调剂系统,根据考生报考专业、考试科目、考试成绩、学籍学历等情况来筛选确定符合条件的调剂考生进入调剂备选库。

3.研究生院审核各招生学院备选库中调剂生名单,并将审核结果反馈给学院。

4.各招生学院根据审核后的调剂名单,通过调剂系统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考生应及时登录调剂系统选择同意参加复试。否则学院将另行调剂其他考生。

5.各招生学院汇总并在网站上公布复试考生名单。

6.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应注意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关于2016年各招生学院招生复试安排的通知(更新中),并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

三、调剂名额

我校各专业调剂缺额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中公布。

我校各招生学院联系方式(http://yzw.zjnu.edu.cn/show.aspx?id=513&cid=84)。

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就业办

2016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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