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业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注意事项
2016-03-21来源:浙江工业大学

一、基本复试分数线要求

学校各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根据国家教育部确定的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A类考生基本要求执行(包括学术型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生源富余的学科专业可能会在此基本要求上,再划定复试分数线。请考生详见各学院公布的复试方案。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为“参考《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各门类要求,单科下降10分,总分下降30分。”

二、复试时间及各学院复试方案

复试时间安排在3月18日-4月7日前后,具体时间、地点、各学院复试方案见学院网站。

三、关于资格审查

所有参加复试考生都必须进行资格审查。

请仔细阅读我校研招网“浙江工业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资格审查注意事项”(附后)。

四、关于思想政治考核

复试考生应下载研究生政审表(附件1),要求提前由所在单位审查盖章(无学习工作单位的考生可由所在居委会审查),并在资格审查时交招生学院。

五、关于体检

所有攻读2016年硕士学位研究生都必须在复试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具体体检时间安排如下:3月25日上午8点至11点朝晖校区医院,3月25日下午1点半至3点半屏峰校区医院。3月28日下午1点半至4点朝晖校区医院,体检请带本人身份证。无须空腹,无须带体检表。体检费为50元。另其他时间段校医院不再安排体检,需要体检的考生请至省人民医院或其他二级甲等以上(县级以上)医院体检。

另提醒考生:在体检单上请务必写清楚自己的姓名和准考证号,否则会影响体检结果。

其他时间段校医院不再安排体检,需要体检的考生请至省人民医院或其他二级甲等以上(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在外校参加过体检的,可持外校体检表到我校校医院保健科,由校医院认定是否合格。校医院联系电话:0571-88320504.

六、关于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请见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同等学力的界定请查看我校研招网“浙江工业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资格审查注意事项”(附后)。

以上不明之处,请咨询相关学院。

附件1:研究生政审表

附件2:浙江工业大学复试考生资格审查单

附件3:研究生体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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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浙江工业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6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6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具有所报考专业6门本科主干课成绩(需有进修学校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自学考试成绩单)。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二、考生须提供的材料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查在复试前进行,资格审查没通过的考生将取消其复试资格,责任自负。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按不同报考学历分别提供以下材料:

①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出示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和复印件;

②在2016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出示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③历届本科生,出示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来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http://www.chsi.com.cn/xlrz/)。

④历届硕士、博士生,出示硕士、博士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考生,出示工作年限证明、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013年9月1日前毕业)或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011年9月1日前毕业)或硕士、博士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014年9月1日前毕业);

⑥同等学力考生,专科毕业生出示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014年9月1日前毕业)及所报考专业六门本科主干课成绩证明(须进修学校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自学考试成绩单);本科结业生出示本科结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本人大学期间的成绩单(应届本科生可以向所在学校教务部门索要,历届毕业的考生,可向档案管理部门要求复印,并盖章;有论文发表或有科研成果及获奖的考生,请带上相关的清单和复印件,复试时上交复试小组);

4、本人政审表;

5、本人四六级英语成绩单;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需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注:以上有关材料除政审表必须是原件外,都需要提交复印件或打印件(包括有效身份证件),且统一用A4纸复印成册。封面见浙江工业大学复试考生资格审查单(附件2)

三、同等学力加试

复试时须加试的同等学力考生指:专科毕业生、本科结业生;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或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由学院自主确定是否加试,并在复试方案中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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