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学文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2016-03-17来源:湖南大学

根据教育部印发《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5]9号)和《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湖大研字[2010]10号)(以下简称《复试录取办法》),湖南大学《关于做好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的通知》,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协调。下设以院党委书记为负责人的复试监督小组,负责全院复试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工作,同时欢迎复试考生自愿申请作为观察员参与本学院的复试监督工作。

二、复试基本条件

1、根据我校自行划定的复试分数基本要求,中国语言文学学术型硕士复试分数线为:总分365分,英语60分,政治60分,专业单科90分;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型硕士复试分数线为:总分335分,英语45分,政治45分,专业单科90分;教育硕士(学科教学·语文,在职班)复试分数线为:总分310分,英语40分,政治40分,专业单科80分;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复试分数线为:总分305分,英语45分,政治45分,专业单科45分。凡符合我校复试分数要求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

2、根据学校规定和我院考生情况,我院不接受校外考生调剂复试,也不组织任何形式的破格复试。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型硕士接受本校考生调剂申请,专业仅限中国语言文学。3月19日上午十点前学院受理调剂复试申请。

3、推荐免试生在推荐阶段已经完成复试,不再参加统考生复试。

三、复试形式和内容

复试形式包括资格审查、专业课笔试、专业综合面试、体检。

1、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要求详见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有关事项的规定》。资格审查通过后,学院受理考生研究方向调整录取申请。

2、复试费

标准:120元/人。缴费方式:网上支付(详见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上缴费操作办法》)

3、专业课笔试

专业课笔试根据第一志愿所报专业研究方向,中国语言文学专业分别为:《现代汉语》、《古代汉语》、《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中外文学比较》;汉语国际教育专业为:《专业知识》;教育硕士(学科教学·语文)专业为:《语文教育史》。命题内容侧重于通识知识,注重考察考生的理论分析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评分权重100分。

4、专业综合面试

专业综合面试包括专业素质能力和综合素质能力面试,外语听力、口语测试。评分权重共140分,学院按专业研究方向组织分组测试。

英语听力、口语测试,评分权重20分;听力、口语各10分。英语听力、口语测试,考察听力和口语交际能力,测试过程全程录像。测试方法:分组测试,五人一组。(1)播放音频资料,就资料内容提问作答、翻译等。(2)自我介绍、口头问答等。

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面试方法如下:(1)分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汉语言文字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汉语国际教育、学科教学·语文方向各命题若干,考生根据所报专业方向抽取其中1题作答(不允许考生抽2次题);(2)命题内容侧重于专业理论和知识面,注重考察考生的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以及本专业领域的发展潜力;(3)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重点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人文素养、社会工作表现和身体及心理素质等。

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面试满分120分,其中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情况与成绩、大学阶段学习成绩单和获奖证书与论文等占40分,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掌握程度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的发展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等占70分,考生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占10分。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体检

体检时间:3月19日~23日 ,具体要求详见研究生院招生信息网《2016年研究生体检通知》。

四、复试时间、地点

1、资格审查

3月18日下午3:00-5:00,3月19日上午9:00-10:00,到学院参加复试考生资格审查。地点:中国语言文学学院205室。资格审查要求详见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有关事项的规定》。资格审查通过后,学院受理考生调剂录取申请。

2、专业课笔试

3月19日下午14:30~16:30 ,专业课笔试,地点:中楼117教室。

3、专业综合面试

3月20日全天,分组进行专业综合面试、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地点:文学院.。

7:50集合,集合地点:文学院404室。随后抽签,确定面试顺序。

8:10~12:30,考生持身份证按抽签顺序参加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地点:文学院202室,考生在文学院2楼走廊准备测试。先安排汉语国际教育、教育硕士考生,抽签确定顺序,然后其他考生自主排队确定测试顺序。

8:00开始,复试考生按报考第一志愿研究方向分组进行专业综合面试,临时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地点:中国古代文学方向,文学院301室;中国现当代文学方向、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方向,文学院401室;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方向、汉语言文字学方向,文学院403室。考生在文学院404室准备测试。申请调剂录取考生由学院统一安排至汉语国际教育面试组再次参加面试。

3月20日下午14:00开始,汉语国际教育专业、教育硕士学科教学·语文方向考生专业综合面试。汉语国际教育专业,面试地点为文学院403室;教育硕士学科教学·语文方向面试地点为文学院401室。考生在文学院404室准备测试。

五、调剂复试录取方案

凡符合学校复试分数要求的本院考生均可申请调剂复试。申请调剂考生必须在指定时间前提交书面申请。调剂复试考生在所报考第一志愿专业方向笔试,并参加接收调剂专业综合面试。调剂复试录取办法请查阅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未被第一志愿录取且参加了调剂面试的考生,进入调剂录取程序。调剂录取按汉语国际教育专业面试专家组评分排序,按招生计划择优录取。若调剂面试分数相同,则按初试成绩高低排序。

六、拟录取办法

复试考生分学术型和专业型两类录取,学术型考生计划招生35名,汉语国际专业考生计划招生23名,教育硕士学科教学·语文方向在职班计划招生6名。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次计划考生计划招生7名。

学术型考生按各专业方向招生计划录取。中国古代文学方向计划招生13名(含推免生4人);中国现当代文学方向计划招生8名(含推免生6人);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方向计划招生2名(含推免生2人);文艺学方向计划招生4名(含推免生4人);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汉语言文字学方向计划招生8名(含推免生2人)。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学位计划招生23名(推免生0人)。教育硕士学科教学·语文方向在职班计划招生6名。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次计划考生计划招生7名(其中中国语言文学专业6名,汉语国际教育专业1名)。

学术型、专业型考生均按成绩总分(满分740分,其中初试成绩满分500分,复试成绩满分240分)分别重新排序,符合国家规定加分政策的考生以研究生院公布名单和加分值为准,根据学院招生计划及考生第一志愿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若复试总分相同,则按初试成绩高低排序。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不占用学院招生计划,录取时按成绩总分排序(满分740分,其中初试成绩满分500分,复试成绩满分240分),由学校研究生院确定录取名单。

复试成绩不及格(小于144分)的考生不予录取,不能调剂。专业综合面试成绩不及格(小于84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录取名单公示:按照学校要求,实行录取名单公示制。拟录取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10天。公示期内,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有责任接受考生的投诉并负责妥善处理,处理结果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公示期内,如无争议或争议得到妥善处理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和审批录取名单,由学校统一公布;若遇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难以解决的争议,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处理意见,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议仲裁,确定和审批录取名单并由学校统一公布。

七、奖助学金

学校为人事档案在校,且无固定工资关系的全日制脱产在读研究生设立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未调人事档案,有固定工资收入的考生不参加学业奖学金的申请和助学金的发放,具体方案以学校正式文件为准。

中国语言文学学院

二零一六年三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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