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四川省工商局招考简章
2016-03-17来源:四川人事考试网

一、招考职位情况

2016年上半年,省工商局招考4名。具体职位名称及招考对象、范围、条件见《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公务员局关于2016年四川省直机关和地税、国税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

二、专业设置范围解释

法学:指一级学科“法学”下所有专业及法学、法律、比较法学、中国刑法学、国际法、经济刑法学、犯罪学、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诉讼法学、法理学、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航空法与空间法、国际人权法、国际环境法、国际民事诉讼与仲裁、WTO法律制度、中国司法制度、比较司法制度、比较刑法学、司法制度、法律逻辑、知识产权、民族法学、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

中国语言文学:指一级学科“中国语言文学”下所有专业及文学阅读与文学教育、经济秘书。

经济学:指“经济学”门类下所有专业及发展经济学、法律经济学、经济信息管理学、资产评估、公共经济学、网络经济学、统计学、统计应用与经济计量分析、经济管理统计、应用数理统计、金额统计、经济统计与分析、应用统计、审计、财政学(含税收学)、金融学(含保险学)、国际贸易学。

(本简章所指“一级学科”指2006年国家教育部网发《学科专业分类(研究生部分)》中的“一级学科”)

三、考试科目及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科;成绩计算方法按《公告》统一规定执行。

四、转正定职

新录用人员在本单位空缺职数范围内定职。

五、职能简介

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并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依法查处市场违法行为,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承担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的责任,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方面的反垄断执法工作(价格垄断行为除外),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负责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合同争议行政调解工作。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商标注册和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处理商标争议事宜,加强驰名商标保护工作。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管理和保护。负责组织、协调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管理,承担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信用信息等责任,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承担省政府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厅(局)际联席会议的具体工作。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承担省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具体工作。

招考单位网址:http://www.scaic.gov.cn

考录联系电话:028-86615053

考录监督电话:028-86750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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