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温州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补充说明
2016-03-15来源: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年温州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补充说明如下:

1、温州市各级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考的职位、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的职位,均要求温州市常住户口。

2、温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3”职位的备注由“限国民教育序列学历”,调整为“1.限国民教育序列学历;2.需通过全国统一司法考试,并取得A类或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3、“温州市鹿城区农林机械监督管理站”的单位名称,修改为“温州市鹿城区农业机械监督管理站”。

4、温州市鹿城区街道机关的“街道公务员3”职位的专业要求由“工程类(见温州市专业资格审查办法)”,调整为“土木工程(见温州市专业资格审查办法)”。

5、乐清市统计局“财会”职位的专业要求由“财会(见温州市专业资格审查办法)”调整为“财会、统计(见温州市专业资格审查办法)”。

6、乐清市统计普查中心“计算机”职位的专业要求由“计算机(见温州市专业资格审查办法)”调整为“计算机、统计(见温州市专业资格审查办法)”。

7、浙江省瓯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工作人员”职位的专业要求由“管理学(财政管理类)(见温州市专业资格审查办法)”调整为“管理学(财务管理类)(见温州市专业资格审查办法)”。

中共温州市委组织部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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