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第二中学2016年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公告
2016-03-15来源:临沧市政府公众信息网

临沧市第二中学2016年急需紧缺

专业人才专门公开招聘公告

临沧市第二中学(原临沧师范学校)创办于1956年春,是全市唯一一所集幼儿、小学、初中、高中教育为一体的全日制寄宿学校。学校地处临沧城北,占地143.3亩,建筑面积39025平方米,校园环境优美,教学设施先进。

为满足2016年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将“高学历、高素质、专业化”的优秀人才充实到我校,优化教师队伍的结构,提高教师队伍的素质,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

二、招聘对象及岗位数额

岗位名称 人数 学历要求 专业要求 毕业年限要求 其他条件
中学语文教师 1 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 语文教育 2014-2016年毕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原则上具有教师资格证书或相关证明
中学数学教师 1 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 数学教育 2014-2016年毕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原则上具有教师资格证书或相关证明
中学英语教师 1 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 英语教育 2014-2016年毕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原则上具有教师资格证书或相关证明
中学生物教师 1 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 生物教育 2014-2016年毕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原则上具有教师资格证书或相关证明
中学历史教师 1 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 历史教育 2014-2016年毕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原则上具有教师资格证书或相关证明
中学美术教师 1 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 美术教育 2014-2016年毕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原则上具有教师资格证书或相关证明
小学数学教师 1 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 数学教育 2014-2016年毕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原则上具有教师资格证书或相关证明
小学英语教师 1 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 英语教育 2014-2016年毕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原则上具有教师资格证书或相关证明

三、招聘程序

此招聘方案将提前一周在临沧市政府公众信息网、临沧市第二中学校园网和云南师范大学校园网站上公布。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3月25日

2、报名地点:云南师范大学“洽谈会”会场临沧市第二中学报名点

联 系 人:王家安老师:13987031075

3、报名所需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明或毕业生就业推荐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由招聘组严格按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方可进入面试程序。资格审查符合学校招聘条件的,组织面试前1小时电话通知其参加面试。原则上每个岗位须有3名及以上应聘人员方可组织面试。若应聘人数不足3人,须报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组织面试。

(三)组织面试

1、评委:由带队领导任组长,相关学科评委组成。

2、面试

面试采用说课方式。

考察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学科专业素质、能否担任班主任等综合素质,最后以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

(1)说课内容:根据高一年级相关学科的教学内容由评委面题;

(2)说课方式:应聘人员按照应聘岗位要求的说课内容

进行说课,并在说课前将说课稿(一式五份)现场分发给评委,说课时间10分钟。评委按照《评分标准》及其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和测评。

(3)说课顺序:提前15分钟由工作人员核对应聘人员信息,并组织应聘人员进行抽签,按抽签顺序进行说课。

(4)说课时间及地点安排:

时间:2016年3月25日上午11:00-18:00。

地点:在招聘学校或联系到的场地进行。

(四)成绩公布

面试结束后,当日公布应聘者成绩。

(五)确定拟聘人员并签订就业协议书。

拟聘人员的说课成绩必须达到60分及以上,按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聘人员。2016年3月25日面试成绩公布后,学校与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协议签订后,双方以诚信为原则,自觉履行协议。如拟聘人员违约未报到,可以按面试成绩依次重新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六)资格复审和组织体检

2016年7月1日至7月15日,拟聘用人员毕业后到学校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所需证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学位学历认证报告、身份证等原件。经复审,条件和材料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资格复审合格后,2016年7月中旬统一进行体检,初检不合格的可复检一次,体检不合格的学校不予聘用,该岗位可空缺。

(七)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临沧市政府公众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经公示,无异议者正式确定为拟聘人员。

(八)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体检合格后,报经临沧市教育局、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批准后,学校根据相关政策、法规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为一年,待遇按相关政策执行。

临沧市人力资和社会保障局委托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对聘用人员实行人事代理,具体代理的有关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相关工作纪律

(一)公开招聘工作在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进行。

(二)参加公开招聘工作的人员要坚持原则,照章办事,严格程序,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严把“入口”关。严格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做好试题的印制、阅卷等工作。对违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的人员,将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三)参加应聘的人员要实事求是,如实反映自身情况,自觉遵守公开招聘纪律和考场秩序。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考试作弊或不具备应聘条件、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监督电话:0883-2131867(临沧市人社局专技科)

0883-2124315(临沧市教育局人事科)

13988390098(临沧市第二中学纪律监督员)

临沧市第二中学

2016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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