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北京市体检中心公务员体检检前注意
2016-03-14来源:北京市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一般注意事项

1、请按安排的体检日期和地点进行体检。

2、请于体检当天早七点半至十点半之间到达,因需进行抽血、B超、耳鼻喉科等餐前项目的检查,请您勿饮食,保持空腹12小时以上。

3、建议体检当日不要化妆,以免影响医生对疾病的判断;不要穿戴太复杂的服装,以方便体检;不要佩戴金属饰物(X线检查前应去除上身佩带的金属性物品);不要佩戴隐形眼镜,助听器;体检过程中注意保管好个人物品。

4、体检当日请到登记处登记、照相、领取指引单及体检卡,按照导检护士的指引完成各项检查,检后将指引单交回前台,以确认有无漏检项目。

5、检前三日内不要服用任何药物和营养品,否则会影响体检结果的准确性。

6、公务员体检必须完成所有定制项目,请配合医生务必按预定项目逐科、逐项检查,不要漏检,否则无法出具体检报告。

7、做尿常规留取尿标本时,需要保持外阴清洁并请留取中段尿,以确保化验结果的准确性。

8、所有考生需向单位负责人领取病史调查表如实填报并签字,无需粘贴照片。

二、女士应特别注意

1、所有女性均需要进行妇科检查,请如实填报婚姻状况。

2、妇科检查前请务必向检查医师说明有无性生活史。

3、哺乳期、怀孕或可能已经怀孕者,请预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Χ光检查,并由考生本人向录用单位说明情况。

4、月经期间,请勿进行尿液和妇科检查,待经期结束后3-5天再进行补检。

5、请不要佩戴含金属部分的女士胸衣、塑身衣,如佩戴需在进行胸部X线检查之前摘除,建议在外衣内穿棉质半袖背心。

三、复检注意事项

1、复检前应向所在单位负责人明确复检地点、时间及相关注意事项;复检项目只有考生到达复检地点后才会由体检中心工作人员告知。

2、复检前避免大量饮水,否则会导致多项复检指标的不正常。

3、复检前应确保休息良好,感冒、腹泻、牙龈肿痛等常见疾病痊愈3天以上,否则仍可能导致结果异常。

4、复检前必须停服各类药物或营养品,如必须服用请随身携带并向体检医师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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