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交通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公告
2016-03-14来源:大连交通大学研究生学院

一、接收调剂生基本原则

(一)凡初试成绩符合教育部公布的一类地区复试控制线的考生,报考专业及本科所学专业与我校招生专业相同或相近,均可参加调剂。我校不接受跨学科门类考生的调剂。

(二)工科学术型及专业学位研究生未参加国家统考数学及管理类未参加国家统考数学考试的考生,不接受调剂。初试统考科目须与拟调剂专业的统考科目相同(英一可调往英二,反之不可调剂;数学调剂原则等同于英语);调剂考生应试外语语种应与我校拟调剂专业要求的外语语种相同。

二、调剂办法:当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调剂系统”开通后,请及时将调剂志愿填写为大连交通大学。如在填写调剂信息48小时后仍未受到我校复试通知,考生可以自行更改志愿。

三、复试:复试的具体安排将于近期在http://202.199.128.107/grs/index.asp网站上公布,请及时关注。

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411-84109437、84106587

传 真:0411-84109437、84106587

网 址:http://gs.djtu.edu.cn

电子信箱:yjsb@djtu.edu.cn

联系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黄河路794号289信箱大连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16028

联 系 人:陶老师、姜老师

附件:各学科专业统考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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