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镇康县2011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科目》笔试分数最低控制线及专业技能考试公告
2011-09-28来源:镇康县政府网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公安厅《关于转发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云人〔2006〕5号)、《临沧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试行)>的通知》(临署办发〔2004〕156号)和《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我县于2011年9月11日组织了全县2011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科目》笔试。现将镇康县2011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技能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最低分数控制线

根据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镇康县2011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科目》笔试最低分数控制线确定为60分,全县共报名587人,实参考537人,最高分153.5分,最低分38分。

二、专业技能考试方式

根据我县实际及主管部门意见,专业技能考试形式采取笔试方式进行。

三、专业技能考试人员名单

根据《临沧市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办法〉(试行)的通知》(临署办发[2004]156号)有关规定和《镇康县人事局关于201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专业技能考试人员在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按招聘岗位计划数2倍的比例和该岗位报考者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共181人(拟进入专业技能考试人员名单附后)。

四、资格复审

进入专业技能考试的考生必须在2011年10月10日至11日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进行资格复审,届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证明)及毕业证原件。资格复审严格按照《镇康县人事局关于201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要求进行,若考生所提供的资料与招考简章规定不相符的将取消其专业技能考试资格,并按照该岗位《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依次递补,且只进行一次递补,递补人员若资格复审仍不合格则取消该岗位或等额进行专业技能考试。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须交报名费50元,并提供一张小1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

五、专业技能考试教材范围

(一) 教育系统(美术教师、音乐教师、体育教师、幼儿教师、英语教师、代课教师、普师)岗位专业技能考试参考书籍为:中等师范学校教科书(试用本)《心理学教程》(人民教育出版社师范教材中心组编),参考书籍由考生自己准备。

(二)卫生系统

1、县人民医院口腔医学岗位参考书籍为:全国高等医药教材建设研究会规划教材《口腔修复学》第5版,(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参考书籍由考生自己准备。

2、县人民医院临床医学岗位、乡镇卫生院临床医学岗位参考书籍为:全国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卫生部规划教材供五年一贯制临床医学专业用《诊断学》,(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参考书籍由考生自己准备。

4、乡镇卫生院护理岗位参考书籍为:全国中等卫生职业教育卫生部“十一五”规划教材《护理学基础》第2版,(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参考书籍由考生自己准备。

5、勐捧计生站妇幼医士岗位参考书籍为:全国高等学校教材《妇产科学》第7版,(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参考书籍由考生自己准备。

(三)忙丙林业站林学岗位参考书籍为:云南省林业职工培训系列教程《营林工》,《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临沧市关于加快林业产业发展的决定》参考书籍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

(四)木场村镇规划办村镇规划岗位参考书籍为:《村镇规划与设计》,(云南省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厅农房建设管理处)参考书籍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

(五)木场农业服务中心农学岗位参考书籍为: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农业推广专业教材《农业推广学》,(经济科学出版社出版)参考书籍由县农业局提供。

(六)忙丙文体服务中心、勐捧法律服务中心、勐捧村镇规划办不限专业岗位参考书籍为:《理论热点面对面2009》,(学习出版社、人民出版社出版)参考书籍由考生自己准备。

参加专业技能考试人员必须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划定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

六、专业技能考试时间及地点

(一) 专业技能考试笔试时间为:2011年10月29日上午8:30—11:00。

(二)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进入专业技能考试笔试人员务必于2011年10月27日至28

日到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技股领取准考证。不按时参加专业技能考试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专业技能考试资格。

七、笔试试题管理

笔试试题在县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进行试题编制和管理。

八、专业技能考试工作程序

(一)专业技能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即总分为100分。

(二)按1:1或等额进入专业技能考试的岗位,专业技能考试成绩必须在60分(含60分)及以上才有拟聘资格。

九、考核、体检及聘用

(一)考核。2011年10月29日到31日按专业技能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名额进行等额考核。若出现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并按照该岗位专业技能考试成绩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依次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递补人员若考核仍不合格则取消该岗位。

(二)体检。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进入体检。体检时间为2011年10月30日上午8:00在镇康县人民医院大厅集中后进行。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组织实施。若出现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并按照该岗位专业技能考试成绩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依次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递补人员若体检仍不合格则取消该岗位。

(三)聘用。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县人事局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的,按程序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

十、纪律要求

(一)报考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应及时到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手续,若因报考人员不在指定期限内办理相关手续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负。

(二)违反招聘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于考试作弊或找人替考的,将按禁考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及伪(变)造证件、证明材料、印章的人员,还将由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对其进行相应处罚。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整个招聘过程邀请县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监督。

(五)为维护整个招聘工作严肃性、公正性,保证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在笔试、专业技能考试、考核、体检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附件:2011年进入专业技能考试人员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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