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芙蓉区2016年选聘中小学名优特教师简章
2016-03-11来源: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政府网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全面试行人员聘用制有关问题和意见的通知》、《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规定和芙蓉区《关于人才引进培养“235”工程的实施意见》,为落实人才兴教战略和名师工程,全面提升芙蓉教育品牌,特面向全国公开选聘12名中小学名优特教师。

一、组织领导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在芙蓉区机构编制和人事调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由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区编委办、区监察局等部门组成芙蓉区名优特教师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教育局负责具体实施,区人社局负责指导、协调,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成员单位共同参与,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管理办法及待遇

1、列入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编制,实行人事代理制和合同聘用制管理;

2、录用人员的岗位等级待参加用人单位竞聘后确定;

3、根据《芙蓉区中小学区级骨干教师管理办法》,录用的中小学名优特教师在区级骨干教师评选中直接认定为骨干教师(限一届,每届三年),在任期内根据考核结果享受最高每年8000元岗位津贴;

4、根据《芙蓉区名优特教师安家费发放暂行办法》,录用的中小学名优特教师首聘三年内,根据岗位等级和考核情况享受每年10000-20000元安家费。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职业综合素质优,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服从组织安排;身心健康。

(二)岗位条件:

在全日制中小学担任与选聘岗位一致的教学工作连续五年及以上,且具有以下资历之一:

1、特级教师;

2、地市级及以上名师工作室领衔人;

3、近五年内被评为全国优秀(模范)教师或湖南省优秀教师者;

4、近五年内经地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评选认定的学科带头人或骨干教师;

5、近五年内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含直属教育科研院所)组织的课堂教学(含片断教学)、说课竞赛二等奖及以上获奖者。

(三)资格条件:

1、学历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其中中学岗位同时要求第一学历为计划内统招正规全日制且大专以上,小学岗位同时要求第一学历为计划内统招正规全日制且中专以上;

2、具备相应层次和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具备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中级及以上职称;

3、普通话达到相应学科的要求(语文为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为二级乙等及以上);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3月26日以后出生),特级教师可放宽5岁。

四、选聘岗位及职数

共12名,其中小学教师4名,初中教师8名,学科分布如下:

学校类型 学科 职数 备注
小学 语文 2  
数学 2  
初中 语文 1 湘一芙蓉中学
1 长郡芙蓉实验中学
数学 1 长郡芙蓉中学
1 长郡芙蓉实验中学
物理 1 湘一芙蓉中学
1 长郡芙蓉中学
化学 1 湘一芙蓉二中
地理 1 湘一芙蓉二中

每个职位招聘计划数与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小于1:2(含1:2),达不到比例的,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五、选聘程序

选聘程序为: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面试及试教(含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录取调动,具体时间及安排如下:

1、发布公告:3月11日将在芙蓉区人民政府网站、芙蓉区教育局网站、芙蓉区公开招聘教师网站和长沙市教育信息网等媒体发布招聘简章。

2、报名:3月27日—3月29日,共三天,每天8:00-21:00。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请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芙蓉区公开招聘教师网站(zhaopin.furongedu.com)进行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招聘条件以招聘简章为准。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报名协议和诚信承诺书,提交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人员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参考和录取资格。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简章及相关职位的资格条件,慎重、理性报考。本次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报名时需要上传以下各项资料原件的扫描件:①一寸免冠照、②身份证(正反两面)、③学历证(第一学历、最高学历)、④学位证、⑤教师资格证、⑥职称证、⑦工作经历及单位同意报考证明;⑧符合名优特五项条件之一的材料(证书或文件等);要求上传的图片为JPG格式,长宽不超过800*600,大小不超过1M。

3、资格审查:3月30日。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资料,对应聘资格进行初审。因报考人员提交信息缺失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由考生个人承担责任。

4、面试及试教:4月9日。面试及试教的具体安排和要求见芙蓉区公开招聘教师网站(zhaopin.furongedu.com)上通知。面试及试教总分为100分,85分为合格线,面试及试教总分低于合格线者不予进入体检程序。(面试及试教前将进行资格复审,请携带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参加面试及试教。)

5、体检:按照面试及试教总分由高到低排序,根据各岗位的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由指定医院对拟录人员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则从报考同一职位在面试及试教总分达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总分高低依次递补一次。

6、考察:组织相关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资料等形式进行;考察不合格或者弃权,则从报考同一职位在面试及试教总分达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总分高低依次递补一次。经体检、考察后无合格人选时,该招聘岗位空缺。

7、录取聘用: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录取人员,拟录取人员名单报区机构编制和人事调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人事手续,录取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书》。

六、其他事项

1、面试及试教总分可登录芙蓉区公开招聘教师网站查询。入围资格复审对象、体检对象、考察对象、拟录用人员等名单均在芙蓉区公开招聘教师网站(zhaopin.furongedu.com)予以公示。

2、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考试录用的各个环节,对从报名到聘用全过程中弄虚作假、违纪违规、随意放弃的,记入芙蓉区考试诚信库,2年内不得报考芙蓉区机关事业单位选调招聘考试。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在职教师调出原单位的手续由本人负责,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4、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敬请广大考生及家长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5、本方案由芙蓉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芙蓉区教育局 0731-84683254 84683244

监督电话:芙蓉区教育局监察室 0731-84683253

芙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31-84683261

技术支持:芙蓉区教育信息化管理中心 0731-84898862

技术支持专用QQ号 2449328525

芙蓉区教育局

芙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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