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2015年度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考后复核收表通知
2016-03-10来源:梅州市人事考试信息网

梅州市报名点考生:

2015年度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的成绩及合格标准已公布,现将有关交表审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5年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各级别各专业各科目的合格标准均为45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75分)。

二、考后复核的时间和地点

如您已达到上一年度合格标准,请按照粤人考函〔2016〕23号通知,提交报名资料以供预审核,具体要求如下:

一、提交报名资料时间和地点:

网上报名时选择“梅州市”的考生,请于2016年3月9日至3月27日期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到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提交资料,联系电话:0753—2128309。

二、提交材料清单

1.考生报名表(此表要到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才有效);

2.考生报名承诺书一份(见附件1);

3.考生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A4纸)各一份。在审核期限内,本人因事无法前来须委托他人送审的,要提交代办委托书(见附件2),并在之后一个月内,由本人前往送审点再次送审。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并加盖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四、注意事项

广大考生一定要特别注意材料提交的期限要求。按国家规定,凡逾期未提交资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逾期和资格审核未通过的人员将不予核发证书。

各市考试管理机构要认真审核资格条件,按期完成考后复核工作,并于3月31日前将此项考试的审核工作情况报告及合格人员统计表、逾期未交表人员统计表加盖公章报省人事考试局。

梅州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二〇一六年三月七日

附件:

1.考生报名承诺书

2.代办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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