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医药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方案(中医学博士专业学位)
2016-03-08来源:南京中医药大学

各博士招生院所:

2016年博士生入学考试初试将于3月12-13日进行, 按照我校招生工作安排,博士生复试工作在初试结束后立即进行,研究生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源质量的基础环节。请各部门务必加强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并做好组织协调工作。

一、博士成绩计算

1.总成绩由初试和复试成绩构成;

2.总成绩=英语成绩×50%+复试成绩×50%;

3.导师录取名额:每位导师每年招收博士生一般不超过2名(含全日制学术型);

4.复试成绩未达到满分60%的考生不予录取。

二、复试考核小组人员组成原则

各博士招生院所成立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各学院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长(所长)。复试小组成员一般由5名副高级以上专家组成,至少3人为博士生导师,并指定组长1人;各复试小组配备1名秘书进行现场记录。博士生导师必须参加复试考核工作。参加复试考核工作的人员中途不得提前离场或换人。

三、复试考核工作组织单位

基础医学院、第一临床医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中医药文献研究所以及相关附属医院负责组织报考本院所以及本院所兼职博士生导师的临床医学博士学位考生复试工作。

四、复试考核内容及分值

复试内容 满分(100分)
1.外语应用能力(外语自我介绍、专业文献翻译或专业外语口语测试等) 30分
2.专业及专业基础知识掌握情况 30分
3.临床工作、科研能力及综合素质 40分

五、复试时间、地点

各学科复试工作务必于3月15日下午5:00前完成。复试时间、地点由各学院确定,并于3月7日中午12:00前将《2016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安排表》纸质一式一份报送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nzyy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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