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2016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网上办理公告
2016-03-05来源:十堰市教育局

2016年上半年湖北省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将在“湖北省自学考试综合业务管理平台”中进行,考生须通过“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考生服务平台”)登录进入办理。为确保该项工作顺利进行,请各有关单位及考生注意以下事项:

一、办理课程免考之前考生本人须确认的事项

(一)已通过“考生服务平台”进行在籍注册和信息确认。

(二)考生所持有的学历证书、非学历证书信息是办理课程免考的前提。请考生务必提前登录“考生服务平台”确认是否已维护本人所持有的学历证书、非学历证书信息。如“考生服务平台”没有相关证书信息,请按照“考生服务平台”的提示添加并准确填报学历证书、非学历证书信息,按照要求在线提交相关材料的图片进行验证,并注意及时通过“考生服务平台”查询本人相关证书的验证结果(学历证书验证流程详见附件1)。

(三)凡申请办理自学考试本科层次专业毕业证的考生,必须在提交毕业证办理申请之前完成前置学历证书信息的维护和学信网验证(验证流程详见附件1)。由于前置学历证书未及时验证而导致课程免考、毕业证无法正常办理的由考生本人自担责任。

二、课程免考时间安排

(一)网上申请时间:2016年3月1日至31日。

(二)网上终审时间:2016年4月18日至5月6日,5月7日之后考生自行在“考生服务平台”查询课程免考结果。

三、课程免考办理流程

(一)登录系统

考生登录考生服务平台(http://219.140.60.48:8096/portal-web/)进入网上办理系统。

(二)提交申请:按照学历证书免考、非学历证书免考选择系统中已验证通过的证书,在系统中申请对应的课程免考,准确填写信息后提交。

(三)现场确认

考生根据系统中提示的现场确认单位地址以及现场确认时间安排,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确认工作。现场确认须提供以下材料:

1.相关证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非学历证书、毕业证待办证明书)原件和复印件;

2.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证书颁发单位出具的拟免考课程原考试成绩单(毕业生登记表或颁证单位教务管理部门出具的成绩证明)。

4.十堰市现场确认时间:2016年4月7、8、9日3天。地点:十堰市教育局附楼1楼大厅。

现场确认即查验考生提供的材料,通过系统在线提交现场确认结果。

(四)审核及结果反馈

省自考办将根据考生的课程免考申请、现场确认结果以及必要的材料对考生申请的课程免考进行审核。考生自行登录“考生服务平台”查询课程免考审核结果。

1.学历证书免考。由于学历证书验证通过学信网比对,验证结果可靠权威,因此,学历证书免考审核通过的,课程免考结果直接归档进入成绩库;审核不通过的,省自考办予以退回并说明退回原因。

2.非学历证书免考。非学历证书免考审核通过的,课程免考结果直接归档进入成绩库;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于5月9日—13日在网上办理系统中上传非学历证书、其他证件原件的图片信息,具体如下:

(1)非学历证书信息填报错误:对照非学历证书原件修改网上申报信息后上传非学历证书图片;

(2)身份信息变更(非学历证书身份信息与现用身份信息不一致)需上传:非学历证书、非学历证书颁发机构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身份证、户口本(标注本人身份的页面)、地市级以上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标注公证内容的页面)。

四、其他事项

从2016年起,不再单独受理本科毕业资格认定。前置学历查验原则上不限时间,考生可随时申请办理。但由于学信网线下查验工作需要时间较长,一些因学信网上无法在线查询的毕业证(如2001年以前的毕业证、考生存在身份信息变更无法通过考生服务平台在线验证的),考生须办理《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请考生合理安排自己的时间,相关自学考试业务逾期当次不再办理,自动进入下一办理周期。

附件1:学历证书查验流程图及说明.doc

附件2:课程免考办理流程图.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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