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护理职业学院2016年单独(分类)招生章程
2016-03-04来源:贵阳护理职业学院

 

 

网上报名入口

一、院校概况

办学性质:贵阳护理职业学院是国家教育部备案、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高等职业院校;是贵州省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高等职业教育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学院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石林西路2号

邮编:550081

学院有护理、药学、检验、卫生管理等专业大类,高职招生的专业共17个。学院现有全日制高职在校学生5000余人;学院师资力量雄厚现有在编教职工333人,专任教师280人,高级职称89人,硕士以上学历112人,双师素质教师176人,学院常年聘请行业、企业的管理和技术专家担任学院的兼职教师,现有校外兼职兼课教师110人。学院教师担任省级以上学会理事长、副理事长、常务理事共29人、理事30余人,至今获得全国、省、市优秀教师荣誉称号的47人。教师主编、参编国家级规划教材50余种。学院各专业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实行校企(行业)合作,校企(行业)共建专业,培养技能型实用人才。学院高度重视学生的生产实训,建有稳固的贵阳市妇幼保健院、金阳医院、贵阳市第一人民医院、第四人民医院等省内外实训基地70余个。学院教学设施设备齐全先进,建有现代化的教学实验楼、会堂、室内外运动场馆以及学生公寓、食堂;拥有教育信息网络中心、计算机室、多媒体教室、电子阅览室、生命科学馆和康复实训中心、母婴保健实训中心、药物物流实训中心、医学检验和卫生检验与检疫实训中心、急危重症实训中心等8个集教学、培训、职业技能鉴定、技能考试和技术研发相结合的实训中心。学院的300余个实训室有教学所需的高效液相色谱仪、气相色谱仪、紫外分光光度计、红外分光光度计、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全自动菌落分析仪、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全自动血细胞分析仪、鸟牌呼吸机等一大批高级精密仪器。图书馆环境优雅,各类学习资料众多,现有藏书35万余册。

贵阳护理职业学院作为贵州省第15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站,具有护理保健类、药学类、检验类、公共卫生管理类、美容化妆形象设计类等45个高、中、初级工种的培训、鉴定资格。为方便学生就业,学院实行“双证书”制度,学生在获得学历证书同时,必须取得相关职业技能证书才能毕业。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贵阳护理职业学院2016年单独考试总计划900人。单独招生计划数控制在学院2016年招生总计划的30%。

1.普通高中毕业生450名

2.中职毕业生450名

学院2016年单独(分类)招生计划数表

专业名称 学制 备注 计划数
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文史—理工 应往届中职毕业生
护理 三年 文理兼招 37--38 75
护理(涉外方向) 三年 文理兼招 12--13 25
护理(康复方向) 三年 文理兼招 12--13 25
护理(社区方向) 三年 文理兼招 12--13 25
护理(老年方向) 三年 文理兼招 12--13 25
助产 三年 文理兼招 12--13 25
助产(计划生育方向) 三年 文理兼招 12--13 25
医学影像技术 三年 理科 25 25
药学 三年 理科 25 25
中药 三年 文理兼招 12--13 25
医药营销 三年 文理兼招 12--13 25
医学检验技术 三年 文理兼招 12--13 25
医学检验技术(输血方向) 三年 文理兼招 12--13 25
医学营养 三年 文理兼招 12--13 25
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 三年 文理兼招 12--13 25
公共卫生管理 三年 文理兼招 12--13 25
合计     193--257 450

三、报名条件、时间及方法

(一)报名条件

1.参加贵州省当年(2016年)高考报名的应、往届普通高中生。

2.参加贵州省当年(2016年)中职单报高职报名的医学类学校应、往届中职毕业生。

上述毕业生的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贵州省关于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有关工作规定。

3.普通高中毕业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须8门课程达到C等及以上等第方可报名,其中护理(含方向)专业、助产(含方向)专业要求英语、化学单科成绩达到B等以上,其他专业要求数学、化学单科成绩达到B等以上。

4.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每位考生可填报两个专业志愿;药学专业普通高中毕业生限招理科生;其他专业文理不限。

5.执行2016年物价审核部门颁布的收费标准。

(二)报名时间

2016年3月1日8:30至15日17:00

(三)报名方法

1.网上报名

(1)登录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网站报名(省招生考试院网站报名时间3月10-15日)

(2)登录贵阳护理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gynvc.edu.cn)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系统提示填报本人真实信息报名后,下载打印《贵阳护理职业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其中单独招生报名表需要签署考生所在学校意见,诚信承诺书由考生本人签字。于2016年3月25日前将填写好并加盖学校公章的《单独招生报名表》和本人签字的《诚信承诺书》以及以下①一④相关报名资料复印件邮寄至观山湖区石林西路2号贵阳护理职业学院招生与就业处。

2.现场报名

考生可直接到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石林西路2号贵阳护理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报名,报名时请携带相关报名资料;①考生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A4纸);②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A4纸);③近期一寸红底免冠照片五张;④应届毕业生须交学籍证明一份;往届考生须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⑤高中(中职)阶段获取各类奖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四、考试(测试)内容和时间方法

(一)考试内容

1.中职毕业生:考语文、数学、英语、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医学基础知识常识)

2.高中毕业生:考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医学基础知识常识)

(二)考试时间及方法

1.时间2016年4月9日上午8:30-11:00

2.方法为闭卷联考

3.考试分值:中职毕业生语文+数学+英语200分,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100分,总分300;普通高中毕业生的文化考核,使用普通高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只参加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分值100分。

(三)领取准考证

报名考生请携带本人身份证于2016年4月7-8日上午9:00至下午16:30内直接到贵阳护理职业学院招生与就业处领取准考证,逾期视为放弃。

(四)考试参考资料

中职毕业学生的考试参考资料为:语文出版社2009年出版的《语文》(基础模块)第一、二册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年出版的《语文》(基础版)第一、二册;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年出版的《数学》上下册或语文出版社2009年出版的《数学》(基础模块)第一、二册;英语参考资料为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9年出版的《英语》(基础模块)第一、二册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年出版的《英语》(基础模块)第一、二册。

五、录取原则与方式

(一)录取原则

1.中职毕业生:按“文化知识+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2.高中毕业生:考生须8门课程达到C等及以上等级,其中护理(含方向)专业、助产(含方向)专业要求英语、化学单科成绩达到B等以上,其他专业要求数学、化学单科成绩达到B等以上;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50%+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50%排序,择优录取。

(二)录取方式

学院委托第三方组织考试,根据各专业计划数和考生所填报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在分值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具有特长的考生。

严格按照考生报考学校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先后录取。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考生,如第一专业志愿录不满时,依次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三)录取公示时间

4月20日在学院网站公布考试成绩及预录取名单。

(四)公示及发放预录取通知书

4月20日学院将预录取结果报省招生考试院备案及公示录取名

单。4月20日以后可登录学院网站查询录取公示结果或登录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www.gzszk.com)查询录取公示结果。4月25日以后学院通过手机平台发放学院预录取通知短信。

2016年8月22日学院根据贵州省招生考试院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填写录取通知书,加盖贵阳护理职业学院印章后经邮政特快专递寄送录取考生预留通讯地址。

(五)录取待遇

在省招生考试院的领导下,由学院负责招生录取的具体工作。考生被录取后,与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普通高校新生待遇相同。

(六)考生身体健康要求

在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关于做好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意见》(黔招委[2011]3号)规定的标准的基础上护理类、助产类按特殊专业录取,要求学生五官端正,口齿清楚,无残疾;女生身高须在1.58米以上、男生身高须在1.68米以上。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以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关于医学类学生体检的要求为依据执行。对色觉异常的考生,我校将不予录取。

(七)被确定录取的考生

根据省教育厅、省招生考试院相关文件规定,凡参加贵阳护理职业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2016年普通高考和中职单报高职统一考试。

六、监督程序及公示办法

1、纪检监督

学院严格遵守和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招生的政策、纪律规定,对招生工作中违反招生工作程序和纪律、徇私舞弊的单位及个人,严格追究责任,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举报电话:0851-84126983

联系人:段峥

2、公示办法:

如查实确定有招生工作中违反招生工作程序和纪律、徇私舞弊的单位及个人,严格追究责任,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并在我校官网(http://www.gynvc.edu.cn/)上公布。

3、招生咨询

学院招生与就业处咨询电话:

0851- 84127116 84127117 传真:0851-84127117

七、收费标准

严格按照贵州省有关部门批准的学费、住宿费、报名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学费每生每学年3500.00元,公寓住宿费每生每学年800.00元,非公寓住宿费每生每学年450.00元

八、学历证书颁发

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贵阳护理职业学院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附件:

1.贵阳护理职业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报名表

2.贵阳护理职业学院单独招生考生诚信承诺书

贵阳护理职业学院

2016年1月4日

同时可以在贵州招生考试院:http://www.gzszk.com/s/21/t/5/12/80/info4736.htm查询单独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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