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基层工作经历(截至2016年3月12日),其中报考机关的应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截至2016年3月12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3.报考科级干部岗位、医院负责人岗位、医生岗位的年龄一般在45周岁(1970年3月12日后出生)以下,报考其他岗位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3月12日后出生);
4.报考护士岗位的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其他岗位的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具备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经历及其他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016年东营市东营港经济开发区/东营综合保税区遴选工作人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