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教育考试院2016年五年制学前教育大专班招生术科加试办法通知
2016-03-03来源:温州市教育考试院

各县(市、区)、经开区招生办(考试中心)、市局直属及鹿城区属有关学校:

为认真做好温州市2016年初中毕业生五年制学前教育大专班招生工作,现将学前教育专业招生术科加试办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试项目和分值

加试项目为:声乐、舞蹈、美术(素描)、器乐、语言表达。成绩满分为300分,其中声乐80分、舞蹈70分、美术(素描)50分、器乐50分、语言表达50分。

二、具体要求

(一)声乐

考生在以下20首歌曲中自选一首清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送别》、《友谊地久天长》、《长江之歌》、《我爱你塞北的雪》、《南泥湾》、《康定情歌》、《青春舞曲》、《鸿雁》、《摇篮曲》(勃拉姆斯曲)、《我和你》(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主题歌)、《前门情思-大碗茶》、《唱脸谱》、《踏雪寻梅》、《歌唱祖国》、《大海啊故乡》、《化蝶》、《难忘今宵》、《游击队歌》、《十送红军》。

(二)舞蹈

考生选择指定的音乐舞曲自行编舞,具体指定的音乐舞曲详见温州大学招生网(http://zs.wzu.edu.cn)上通知。考生考试时按一定人数分组并按照同一舞曲进行舞蹈展示。考生无需自备伴奏带,不按指定舞曲表演成绩无效。

(三)美术(素描)

美术:静物素描写生,考试时间为45分钟。除画纸外,画板及其它用具均要考生自带。

(四)器乐

考生自选一种器乐(钢琴、电子琴、二胡等)演奏一曲,参加器乐加试所需乐器(除钢琴之外)均要自带。

(五)语言表达

要求考生朗读一段文字,文字材料现场抽签而定,朗读时间3分钟左右。

三、其他事项

(一)报名条件、体检、组档和录取等工作均按《温州市2016年五年制学前教育大专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温招委〔2016〕1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各地各学校要广泛开展宣传工作,认真做好报名工作,组织生源直接参加温州市术科加试。各地招办于4月25日前将报名参加加试的考生报名花名册用电子邮件发送至zs@wzu.edu.cn;报考费(每人110元)汇到茶山高教园区温州大学招生办(南校区行政楼408B办公室,电话:86680800)。加试时间定于5月14日-15日(两天),加试地点设在温州大学茶山北校区音乐楼,各县(市、区)加试时间安排请于5月9日到温大招生考试网上查询。

(三)各县(市、区)招办按要求对报考学前教育专业的考生在参加术科加试之前统一进行肝功能(转氨酶)和色觉(色盲、色弱的考生不得报考)检查,检查结果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不得参加术科加试。

(四)术科加试后,由市教育考试院公布最低术科控制分数线,将考生术科成绩和上线考生名单下发各县(市、区)招办,并由其公布上线考生名单。加试工作由温州大学负责组织实施,市教育考试院实行监督。

(五)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后,市教育考试院按考生的术科加试上线和文化总分不低于70%(不含体育分)等条件的要求,在中招管理系统中按高分到低分顺序生成名次号,并与成绩同时公布。网上填报志愿后,市教育考试院于6月30日前完成录取工作。

温州市教育考试院

2016年3月1日

附件:温州市2016年五年制学前教育大专班招生术科加试考生花名册详情请登录:http://kszx.wzer.net/redfile/157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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