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阜康市宣传部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2016-02-26来源:中国新疆阜康政府网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渠道,优化市委宣传部机关干部队伍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文件规定,结合宣传部机关人员状况,决定向全疆范围内公开选调部分工作人员:

一、公开选调职位

宣传部共3名,其中文明办参公职位1个,外宣办参公职位2个。从事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对外宣传联络及新媒体管理(“阜康零距”微信平台内容编辑、发布,舆情监测)。

二、报考人员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报考范围

1、全疆范围内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全区范围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二)资格条件

1、具有公务员身份,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且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者,且所在单位同意报考。

2、3个选调岗位均为男性,名族不限;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勤奋敬业,品行端正;

4、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汉语言文学、新闻、计算机类专业优先选调择用;有宣传文化系统工作经历优先选调择用;有基层工作经历优先择用,工作表现优秀者适当放宽选调条件。(其中:学历放宽至国民教育大专以上)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2月26日以后出生)。

6、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文稿写作、语言表达和计算机操作能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公开选调工作严格按照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研究决定、办理调入手续等程序进行。择优拟定选调人员。报名者须经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在报名表上加盖公章。

(一)发布公告

在昌吉党建网、阜康政府网站、“阜康零距离”公众微信平台等媒体网站进行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资料传真报名和特快专递报名等方式进行。

1、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时间为2016年2月26日至2016年3月17日。

2、特快专递报名和资料传真报名:

特快专递、资料传真报名时间从公告之日起至2016年3月17日 时止。报考者填写报名登记表后,附有关资料传真至0994-3222174或特快专递邮寄至阜康市委宣传部办公室,邮政编码:831500,参加资格初审。

3、报考者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选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承担。

报名须提供以下资料:

(1)阜康市宣传部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后);

(2)个人自荐材料(含本人基本情况、工作简历,特别是个人专长和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并注明电话联系方式);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5)近期正面一寸彩色免冠照片两张;

(6)有关获奖证书、发表理论文章复印件。

上述资料,现场报名者需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必须经本人签名,且不予退还)。

4、资格审查

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选调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符合选调条件者进入笔试阶段。

(一)笔试。占总成绩的40%,采用闭卷方式,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时间为2016年4月1日。

(二)面试。占总成绩的60%,依据笔试成绩,按遴选人数1∶3 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名单在发布公告的网站进行公布。

(三)考察和体检。按照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遴选人数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合格的人员,按照录用公务员的标准进行体检。

(四)研究决定、试用与办理调动手续。

未尽事宜,由阜康市委宣传部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如有变动,以最新通知为准。

咨询电话:0994-3222174,联系人:鲁晓佳

中共阜康市委宣传部 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阜康市委宣传部公开选调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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