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半年河南省自学考试报名须知
2016-02-26来源:济源市教育局

一、报名时间: 3月1日—9日

二、报名办法:

1.考生直接登录“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或者登录“河南省招生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同时,必须根据网上的提示进行考务费用的支付。

2.新考生网上报名及网上付费完成后,还须在3月7日—9日到市招办137房间进行现场信息采集,老考生无须进行信息采集。

3.准考证丢失的考生请于3月7日—9日(必须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到市招办137房间补办。

4.4月12日—15日,考生必须在网上自行下载并打印座号通知单,届时,新考生必须到市招办成招自考科(136房间)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时间:4月16日—17日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只进行了网上报考而未完成网上付费,或者新生未到市招办进行现场信息采集确认者,本次报名均无效。

2.自学考试实践环节及论文如何报考?报考实践性环节课程(专业考试计划中课程名称后带有“(实践)字样的课程”)考核及论文的考生,请自行到主考院校自考办进行办理。

3.考生办理转考及合并手续时间

转考时间安排:

转出 转入
上半年 下半年 上半年 下半年
3月7日(周一) 5月17日(周二) 9月5日(周一) 3月15-16日(周二、周三) 5月17日(周二) 9月19-20日(周一、周二)
注:2016年为过渡时期。保留上半年5月成绩公布后办理转入转出一次。但转出数据9月份才能上传国家平台。以后转考办理时间均为上下半年各一次,分别在报名期间。

转出要求:

(1)在籍考生办理省际间转考的,须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转出地准考证和转入地准考证到转出地级考办,对转出电子档案信息进行现场确认及签字。

(2)考生应当在转入地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并取得转入地考籍后,再办理转出手续。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不得转出。

(3)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原报考地省级考办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

(4)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出。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其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出。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出。

(5)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不得转出。

转入要求:考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及转入地准考证,到转入地考办,对转入电子档案信息及办理结果进行现场确认及签字。考生应当在转入地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合格成绩,方可在转入地申办毕业手续。

4.我省上半年考生办理免考手续及时间:3月7日—9日和5月18日—22日

(1)用毕业证书申请免考自考课程,须向市招办提供毕业证书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加盖公章的学籍表复印件、身份证和准考证复印件,经市招办审核无误后可将毕业证书原件退还考生,其余证件需递交省招办审验。

(2)如果用英语等级证书(PETS)和NIT证书申请免考,可将证书原件提交市招办审核,审核无误后退还考生。2009(含2009年)以前取得的证书须提供证书复印件,递交省招办进行审核。

5.办理毕业证时间:5月30日—6月1日。本科毕业生办理毕业申请时需带专科毕业证及以上证书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身份证复印件和准考证复印件,本人到市招办现场确认信息并签字;专科毕业生办理毕业申请时需带齐身份证和准考证,本人到市招办现场确认信息并签字。

考生提供的专科证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必须和申请办理的本科证信息一致。对专科证信息和申请办理本科的本科证信息不符者不予受理,考生要先将专科证书勘误后再来申请;考生身份证号码15位者不予办理。

6.查询成绩、咨询办法。考生可直接登录“河南省招生办公室”或者登录“河南省招生考试信息网”进行政策咨询,或者查询本人在籍信息、考试成绩和已合格课程门数。

7.毕业证丢失,考生如何补办?

考生毕业证丢失者,可持毕业生登记表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省辖市及以上级别党政机关报刊登的毕业证遗失声明及本人二寸免冠照片一张到省招办服务大厅补办毕业证明书,每周三办理,特殊情况另行通知。毕业证明书与毕业证具有同等效力。因毕业生个人保管不善,造成毕业证书污损的,不予换证,责任自负。

考生如有其它问题,可直接拨打济源市招生办公室成招自考科电话:0391—6614806进行咨询。

济源市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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