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陕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委办、财政局、教体局《关于印发宁陕县招聘中学紧缺学科教师实施方案的通知》(宁人社字〔2015〕169号)精神,按照《宁陕县2015年招聘高中教师工作实施方案》,现将我县2015年招聘高中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好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共招聘5名。其中物理1名,化学1名,地理1名,英语1名,政治1名(招聘过程中如个别学科没有完成招聘计划,可根据需要临时调整计划)。
三、招聘对象
1.2016年毕业及往届毕业的免费师范生。
2.2016年毕业及往届毕业的师范类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
3.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教育教学成绩突出的优秀教师。
四、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教育事业。
2.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和专业条件。
3.具有相应学段学科的教师资格证。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免费师范毕业生和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高级职称的在职优秀教师年龄在40周岁以下。
五、招聘方式
1.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直接到师范院校或人才交流市场招聘(现场招聘)。
2.由毕业生直接与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报名(网上招聘)。
六、招聘程序
1.公布招聘信息。将 信息在《宁陕教育网》和《宁陕政府网》发布。
2.报名。①应聘者到现场招聘会上报名(2015年12月5日,陕西师范大学)。②网上报名时间为:2015年12月10日至2016年4月30日。应聘者通过《宁陕教育网》自行下载并填写《宁陕县2015年招聘高中教师报名表》,发送到宁陕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邮箱(nsjtrs@163.com)。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本人信息,并插入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报名需使用二代身份证。如所填信息于本人真实信息不相符,后果由应聘人自负,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联系电话:0915—6822717,联系人:杨光志。
如现场招聘已完成招聘计划,则不再接收网上报名。原则上网上报名根据报名情况每一个月或分阶段受理一次,通知应聘者参加面试。如已完成招聘计划则不再受理报名。
3.资格审查。到师范院校或人才交流市场招聘会上应聘者,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在网上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者,按通知的时间到宁陕县教体局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无论现场招聘或网上招聘,均应提交以下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高中教师资格证、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2016年毕业的,可暂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报到证,但应于2016年7月30日前提供)。
4.考核。到师范院校或人才交流市场招聘会上应聘者,现场进行面试,并签订初步聘用协议。通过网络报名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并签订初步聘用协议。
面试形式为试讲和答辩。
5.考察。被列入考察人员的,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6.体检。考察和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参加县招聘领导小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7.公示。根据考核、考察、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进行公示。
8.聘用。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失实的,由县招聘领导小组负责对拟聘人员进行审核,确定最终拟聘用人员名单。
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能胜任高中教育教学工作,签订正式聘用合同,按编制人事管理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不能胜任高中教学工作的,不予聘用。
七、待遇
凡符合招聘条件,被正式聘用的教师,享有以下待遇:
1.按照国家工资政策享受相应的工资及待遇。
2.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后,一次性奖励人民币2万元。
3.符合职务晋升条件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在上级人事部门核准的岗位职数范围内调剂职数,不受指标限制。
4.招聘的教师,由任教学校提供教师周转住房和基本的生活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