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安市卫生人才评价考试公告
2016-02-25来源:广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

根据四川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2016年度卫生人才评价考试工作的通知》(川卫考办发〔2016〕2号)精神, 2016年度卫生人才评价考试将于2016年5月14日、15日举行。为切实做好我市考生的报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见《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在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医学工程专业初中级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4〕18号)。

报考人员的学历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2015年12月31日。

二、报名程序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生可在2016年2月18日至3月1日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报名。在2016年2月19日至3月2日期间,持经单位审查并加盖公章的《2016年度人才评价考试申报表》一式两份(从网上填报后下载打印)和身份证、学历(或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近期同一底片二寸彩色免冠照片1份(张贴在报名表右上方)。

上年度参加了全国卫生人才评价考试但成绩未合格的考生如继续报考原级别、原专业考试,须填写原档案号,否则成绩不予滚动。

考生携带上述材料按属地管理原则到医疗卫生机构所在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并缴费。考生网上报名信息的准确性由考生本人负责,凡提供虚假或不实材料的,由报考者本人承担违纪责任。考生应仔细核对《2016年度人才评价考试申报表》,并确保与现场确认时的《2016年度人才评价考试报名信息确认单》内容完全一致,同时,考生必须在确认单上签署姓名,一经确认原则上不得修改。

三、考试收费

考试收费按照《国家计委 财政部关于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2001〕2043号)和《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卫生厅关于明确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省和市州分成有关问题的通知》(川财社〔2009〕198号)标准执行。初级资格考试人员每人每科收取考试费50元;参加中级资格考试人员每人每科收取考试费70元。

四、准考证打印

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随时查询报考状态,通过资格审核并缴费者自2016年4月28日起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考生入口”打印准考证,打印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15日。

咨询电话:

广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0826—2340931

广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0826—2248166

华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0826—4832638

岳池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0826—5220214

武胜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0826—6240558

邻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0826—3210633

前锋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0826—2667169

广安市人民医院 0826—2600013

广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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