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2011年公安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人民警察交通警察资格复审的通知
2011-09-16来源: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网

贵州省2011年公安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人民交通警察笔试成绩阅卷及查分工作已经结束。根据相关《招考简章》的规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1年9月17日至9月20日(8:30—17:30)。

递补人员复审时间:2011年9月21日至9月22日(8:30—17:30)。

地点:统一设在黔东南广播电视大学科教大楼一楼(凯里市环城东路8号)。

二、现场资格复审工作安排

资格复审按照分级负责原则,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州公务员招考办组织,各招考单位具体实施。按照《招考简章》的有关规定,在最低面试合格分数线(160分)以上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职位招录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该职位在最低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主动与所报考单位联系,保持通讯畅通,且须在资格复审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如因考生本人原因未能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或未能按时提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现场资格复审,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因考生所留联系信息错误等原因导致招考单位在资格复审期限内无法与考生联系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现场资格复审,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三、审查材料

1、笔试准考证、《报名信息表》、毕业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考生可于9月16日至23日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www.gzpta.gov.cn)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和《报名信息表》。

2、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须持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

3、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

四、州公务员招考办的各项招考信息(如资格审查、减少或取消职位、职位名次等内容)都将在州公务员招考办对外公开的媒体或网站上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媒体或网站公布的招考信息,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纪律监督

我州的现场资格复审工作在省招考办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接受省、州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

联系电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录用科

0855—8256229

黔东南州录用公务员招考办公室

二○一一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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