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做好2016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通知
2016-02-22来源:河南人事考试网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省直及中央驻豫有关单位、各大专院校: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5〕182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6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6〕9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6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考点设置

5月21日

上午9:00--11:00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下午14:00--17:00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

5月22日

上午 9:00--11:00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

下午 14:00--18:00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

本次考试考点统一设在郑州市区。

二、报名条件

(一)参加全部科目(考四科)考试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

1.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毕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二)参加免试部分科目(考两科)考试条件:

对从事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并同时具备下列四项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和《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两科。

1.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含中专)以上毕业;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从事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4.从事监理工作满1年。

三、取得执业资格证书的条件

全国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分滚动与非滚动两种管理模式。参加全部科目(考四科)考试的,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为合格方可取得资格证书;参加免试部分科目(考两科)的,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才能取得资格证书。

四、报名时间及程序、交费时间、准考证打印

(一)报名时间

2016年度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相结合的办法。

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3月1日9:00至3月13日17:00。考生应在报名期间完成所有报名程序并下载《2016年度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表》(下称《资格考试报名表》),否则视为未成功报名。

(二)报名程序

1.考生报名照片预处理

“考试报名服务平台”实行注册和报名照片资源共享,考试机构不再对照片进行审核。考生注册之前,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或河南人事考试网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自行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上报名服务平台识别,照片上传成功后系统会自动审核通过。

曾参加过2014年或2015年度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为“老考生”,“老考生”不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其他参加考试的考生为 “新考生”,须审核报名条件。

2.考生网上注册

考生登录http://www.cpta.com.cn(中国人事考试网)或http://zg.cpta.com.cn/examfront(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点击“注册”按钮,按照提示认真填写个人注册信息并上传已处理好的照片,确保个人信息真实、完整、准确。请考生牢记注册用户名和密码,用于以后报考其他考试使用。

3.考生网上报名

注册成功后,考生登录服务平台,点击左侧“进入网上报名”栏目,选择“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下一步报考省份选择“河南省”,进入报考信息填写页面,请考生按照要求进行填写。

省直和中央驻豫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按属地原则报考,实行人事代理单位(或个人)的报名工作,由各级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所属人才交流中心(机构)负责;各省直管县(市)的报名工作归原所在省辖市负责;省直及中央驻郑副厅级以上单位(在省人事考试中心有主管单位报考代码的,下称“省直单位”)的考生在选择“地市”和“审核点”时应选择“省直”(请勿错选为郑州市),省辖市考生应选择相应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考生选择原省辖市。

成功填写报考信息后,请再次认真检查,确认无误后点击“报名信息确认”(报名信息确认后,考生若需修改报名信息,请点击“修改报名信息”取消确认状态,修改完毕后请再次进行确认),用A4纸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一份资格审查时使用,一份本人留存。

(三)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3月2日至3月15日期间进行。省辖市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由各省辖市人事考试机构确定,省直现场资格审查时间为2016年3月14日至3月15日。

现场资格审查时新考生和免试部分科目考生须提交《资格考试报名表》、身份证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主管单位出具的参加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各省辖市符合条件的新考生经单位同意后,携带报名资格审查材料到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初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初审合格人员的《资格考试报名表》汇总并填写打印《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汇总审批表》(见附件,下称《汇总审批表》)一式两份,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在省辖市人事考试机构进行资格审查并办理报名手续。

各省直管县(市)符合报考条件人员的报名工作仍由原省辖市人事考试机构负责。

省直单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经本单位同意,主管部门审查后汇总考生的《资格考试报名表》并打印填写《汇总审批表》一式两份,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复审同意,由主管部门携带《资格考试报名表》、《汇总审批表》和报考人员的报名资格审查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省人事考试中心进行资格审查并办理报名手续。

各省辖市人事考试机构将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新老考生状态在网上设置为“资格审核通过”,并于2016年 3月18日前将《汇总审批表》以电子邮件形式发给省人事考试中心计算机部。

(四)交费办法及时间

1.交费办法

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方可进行网上交费。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进入中国人事考试网 (http://www.cpta.com.cn),按照提示步骤进行网上交费,交费须使用银联卡。按照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关于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豫财预外字[1996]30号、豫价费[1996]第294号和豫政[2008]52号)的规定,报考《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的收考试报名费60元,报考其它三科的每科收考试报名费40元。

网上交费成功的考生,可在网上交费截止1个月后的30天内到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发票(节假日除外),领取发票需携带一份加盖公章的《汇总审批表》,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发票的,视为放弃领取发票。

2.交费时间

网上交费时间:2016年3月25日9:00至3月29日17:00。

请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关注网上交费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未交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打印准考证时间

2016年5月16日9:00至5月22日14:30,通过资格审查并已交费的考生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自行打印准考证。

五、教材征订与培训

考生请到书店自行购买考试教材,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不组织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和培训。

六、注意事项

(一)各省辖市、各部门在组织报名时,要严格按照报名条件,把好资格审查关。凡未经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报考人员各考试管理机构一律不得接受报名。

(二)各报考单位汇总填写《汇总审批表》时,应填写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系统自动生成的网上报名序号,并将免试部分科目与考试全部科目的考生分别汇总。

(三)考生在网上提交信息时,不得写繁体字和不规范简化字,姓名必须与身份证的姓名相同;答题卡和试卷上所填姓名必须与准考证、身份证上姓名相同。

(四)各省辖市的《汇总审批表》是省人事考试中心确定考生是否通过资格审查和能否缴费的依据。各省辖市务必核对准确后按规定时间报送,否则,将影响考生网上缴费。

(五)考生、报考单位报名时要认真填写校对考生报名信息,无误后再进行确认,人事考试机构工作人员要认真、细心录入考生信息,建立考生信息录入责任制。

(六)考生应考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

(七)《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做答,考生在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须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其余各科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做答。

(八)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查询成绩。

(九)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2月18日

附件: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汇总审批表(待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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