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2016-02-20来源: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工作需要,现公开选调部分工作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和职位

法官6名;

法官助理7名;

司法警察2名;

司法行政人员3名(文秘1名、会计2名)。

二、选调范围

法官:中级人民法院及基层人民法院具有法官身份者,户籍不限;

法官助理:政法系统,户籍不限;

司法警察、司法行政人员:盐城市政法系统。

三、选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品行良好,清正廉洁,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2.具有公务员身份;

3.身体健康。

(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附件一)

四、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报名、资格审查、综合测试、考察、体检、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3月1日至3月10日。

报名地点:江苏省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松江路18号,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806室。

报名要求:实行定岗选调,报名时应明确所报岗位,可以兼报一个候补岗位。原则上采用现场报名,外省人员可网上报名。(1)现场报名:报名者本人到上述报名地点报名。(2)网上报名:报名者在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www.ycedz.com/)下载报名表格(附件二)并填好后,将该表格发至396366855@qq.com,并按要求邮寄报名资料。

报名者须提供以下资料:从网上下载填写的《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附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照4张);本人身份证、工作证、学历学位证书、法律职务任命文件、主要工作成果(含审判业绩、主要文稿、调研文章)、受表彰奖励情况以及能够证明本人工作业绩的其他有关资料的复印件(一式三份,报名资料恕不退还,代为保密)。报名者应保证其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取消其报考资格。以上资料于2016年3月10日前寄出(以邮戳为准)。

(二)资格审查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区人民法院依据选调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暂定于2016年3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按照选调人数与报名人数不低于1:5开考。综合测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权重各占50%)。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选调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

(四)考察

根据综合测试成绩,原则上按照选调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的表现情况进行综合考察。

被确定为考察对象后,需经所在单位党组(党委)研究同意后方可进入下一程序。如所在单位党组(党委)不同意或考察不合格的,则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区人民法院成立考察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

(五)体检

根据综合考察情况研究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六)公示

体检合格后拟录用人员名单在网站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7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经查实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取消其选调资格。

(七)调动任命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者所反映问题不实的,按公务员调动程序办理调动,并按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办理任命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选调本着公开、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按照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组织纪律进行,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监督。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15-68821838、13961985050

联 系 人:谭庆兴

传 真:0515-89911808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6年2月20日

附件一:法院选调具体职位条件

附件二:选调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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