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临汾市林业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方案
2016-02-18来源:临汾市人事考试中心网

根据《临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临汾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临人社发〔2013〕201号)文件和《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文件精神,通过资格初审、笔试考试及资格复审,临汾市林业局所属事业单位市林业工作站、市林业资金稽查管理中心、市林业调查规划院、市林木种苗站最终确定面试人员29名。结合招聘工作的实际,制定本面试实施方案。

一、面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6年3月6日

地点:临汾市林业局(临汾市向阳路30号)

二、面试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统一政策、统一组织、统一程序的原则。

3、坚持保密、回避、监督的原则。

三、面试方法和内容

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考生从事工作必需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临场应变、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仪容气质等方面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四、命题范围及考生分组

1、命题范围

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基本理论与应掌握的基本技能。

2、考生分组

为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掌握面试尺度,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及考生专业类别分为四个小组,分组进行面试。

面试工作分组情况:

组别 用人单位 岗位 学历要求 岗位人数 面试人数 合计面试人数 专业
一组 临汾市林业工作站 林业统计 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学位 1 3 6 财务管理
临汾市林业资金稽查管理中心 林业资金稽查 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1 3 财政学、会计学(会计实务与管理方向)、会计
二组 临汾市林业工作站 林业工程技术 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1 3 6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
临汾市林业调查规划院 森林资源监测 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学位 1 3 测绘工程、地理信息系统
三组 临汾市林木种苗站 林业 执法 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学位 1 3 3 法学
四组 临汾市林业工作站 林业工程管理 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学位 1 3 14 园林
临汾市林业工作站 林业生态规划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1 2 林业、艺术设计(环境造型)
临汾市林业调查规划院 森林资源规划 全日制大学专科及本科学历 2 6 园林、林学、林业技术、园林技术
临汾市林业调查规划院 森林资源调查 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1 3 林学、园林

五、面试程序

1、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3月5日下午14︰30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在市林业局人事科报到,确认身份。

2、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3月5日下午15︰30在临汾市林业局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安排面试有关事宜。

3、3月6日进行面试。面试考生需在上午7︰30统一进入候考室并按专业分区就坐待考,迟到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所有考生于上午7:40抽签决定面试顺序号,并由保密员登记密封;同时面试考官熟悉题本;上午8:00面试正式开始,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为10分钟。

4、每名考生面试结束后,由工作人员根据考官打分情况,按照规定的计分方法,计算出考生成绩,签署姓名,再经现场监督人员签字确认后,由主考官审核签字,当场向考生公布。

5、面试结束后,各面试小组将面试成绩等相关材料汇总密封,主考官、监督员、记分员签名,由记分员交保密室封存。

6、成绩公布。工作人员在监督员监督下,将考生面试成绩拆封按抽签序号与考生姓名核对,交由专门记分人员核计考生招聘总成绩。

考生总成绩及排名顺序于当天在考场外明显位置进行公布。

六、面试考官组成及工作人员

1、面试考官组成:为确保面试工作的公平、公正,成立4个考官组,每个考官组7人,由有关方面人员和专家组成;每个考官组设主考官1名,主持本组面试。

2、考场工作人员:面试考场设监督员2名、记分员2名、计时员1名。

七、评分办法

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每位考生的最后面试成绩按下列办法计算: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分数相加除以有效考官人数(5人)求得平均分(保留两位小数点)。面试及格线为60分,凡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不得进入考核环节。考官打分低于60分,高于90分(含90分)须注明打分原因。

八、面试工作纪律

1、考官及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和工作纪律,接受监督,确保面试结果的公平公正,风清气正。

2、面试期间所有人员实行全封闭管理,禁止单独活动。不得迟到早退,女性工作人员不得穿高跟鞋进入考区。

3、凡考官、工作人员与考生有亲属关系或因其他原因需要回避的,必须按规定实行回避。

4、考官与工作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禁止考官、考场内工作人员与考场外人员单独见面和交流。面试期间,考官应单独评分,考官及考场内工作人员不得有任何影响考生面试结果的言行;休息期间,考官及场内工作人员不得去候考室走动。

5、考场外工作人员不得进入考场内,不得向考生询问有关考试内容等情况。

6、任何人不得泄露考官打分情况。

7、任何人不得在工作职责之外以任何理由单独进入考场、候考室。如有工作需要,须经主考官、监督员批准,并在监督员的陪同下方可进入。

8、任何人不得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带入考区,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凡不慎将通讯工具带入考区的,应一律主动上交监督员保管。否则按违纪处理。

9、凡属保密资料,必须妥善保管,不得复制和外传。面试试题不得带出面试考场,由工作人员统一收集保管。

10、严格遵守作息时间,考官和工作人员应按时到岗开展工作。

咨询电话:0357-8292231

附:临汾市林业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面试人员名单详情请查看:http://www.lfpta.com.cn/index.php?m=content&c=index&f=show&catid=45&l=1&id=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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