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宿迁市沭阳县公安消防大队招聘合同制消防监督协管人员条件
2016-02-18来源: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高,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热爱消防事业。

2、年龄在20至28周岁(中文及类似专业上下放宽2岁)之间(1988年3月1日至1996年2月29日期间出生人员),身体健康公民。

3、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以中文、消防安全、建筑工程、法律等专业为主。

4、征招女性不超过1人。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治安、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或违法劣迹尚未查清的。

3、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的。

4、有其他不良行为,不宜从事所聘岗位工作的。

2016年宿迁市沭阳县公安消防大队招聘合同制消防监督协管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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