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云南省公务员招考省级单位面试名单
2008-10-15来源:人事厅

2008年云南省级机关和省监狱、省劳教系统及驻昆明的工商、地税、质监、药监系统(以下简称省级和部分省级直管单位) 相关事宜:

一、最低控制分数线

省级和部分省级直管单位普通 的最低控制线为140分。即:省级和部分省级直管单位普通公务员岗位的考生,凡考分(含加分)在140及以上并且岗位排名在拟录用人数2倍范围内的人员为拟面试人员。按以上原则确定834人为拟面试人员(名单附后)。各州市最低控制线请关注各州市公告。

二、资格复审

拟面试人员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即为面试人员。具体安排为:10月30、31日,昆明市武成路云南人才市场三楼(请从正门进入),每天9:00至17:00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是对考生所持证明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是否一致进行对比。届时若有资料不符的人员或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取消该人员面试资格,并按照岗位笔试成绩在最低控制线以上人员中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在面试当天复审资格,递补人员由各地进行公示,只进行一次递补,递补人员若仍旧不符条件则取消该岗位或等额进行面试。

资格复审时所有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准考证(请于10月15日至10月31日期间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证明样式附后)、毕业证及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近三年内毕业未就业的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2008年毕业尚未取得毕业证的人员需提供教育部门开具的相关证明)、未就业证明(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人员情况登记表、报到证或派遣证中的任意一样均可)及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失业人员需提供毕业证、失业证及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失业人员视为有工作经历人员,不属未就业毕业生。

有笔试加分的还需提供加分依据的原件。

资格复审要求本人至现场进行资格复审,不允许他人代替进行资格复审。

附:2008年云南省省级及部分省级直管单位面试人员名单查询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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