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军队卫生人员参加2016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通知
2016-02-16来源: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网

驻青各部队:

根据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军队卫生人员参加201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6〕4号)要求,现将军队卫生人员在我市参加201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工作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军队卫生人员不实行网上报名,由团级以上单位负责报名组织工作,师以上单位负责对军队卫生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

(二)报考数据交接。团级以上单位派干部持介绍信在2月22日-2月24日到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贵州路69号)办理军队考生报考数据的交接和考试费用的缴纳。

根据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鲁价费发〔2013〕105号)文件规定,初中级资格考试费收费标准均为每人每科50元。

(三)交接时,各驻青部门将本单位审核通过的军队卫生人员报名信息汇总表的电子版(excel格式)和数码照片压缩包(照片命名方式为“证件编号.jpg”)统一刻录至一张光盘,并在光盘正面注明部队名称。各驻青部门交接人员须认真核对导出并打印的《军队卫生人员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信息确认回执单》(见附件1),核对无误签字确认后方可完成军队卫生人员信息的数据交接工作。同时将《军队卫生人员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名册》(附件2)和《军队卫生人员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统计表》(附件3)交由青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留存备案。

二、准考证打印

驻青军队人员准考证由青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负责打印,并于5月3日至5月6日期间由团级以上单位派干部持介绍信、领取人军官证集体领取。

三、考试实施

(一)军队卫生人员必须持准考证和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如军官证、警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二)军队卫生人员参加考试,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和《关于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1〕43号)有关规定处理。

四、成绩发布

军队卫生人员考试成绩不对社会公布,成绩通知及查询由全军考试中心负责。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

2016年2月15日

附件1军队卫生人员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信息确认回执单

附件2军队卫生人员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名册

附件3军队卫生人员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信息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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