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2015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南阳市/邓州市体检工作的通知
2016-02-14来源: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河南省2015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实施方案》,现将南阳市、邓州市考录公务员体检工作通知如下:

一、河南省2015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南阳市、邓州市体检考生分组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集合时间

2016年2月18日早上6:20。

三、体检集合地点

南阳市人民政府(地址:南阳市中州路298号)

四、体检注意事项

(一)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和一张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按分组集合排队。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二)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少吃或不吃高脂类食品,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三)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空腹、禁食、禁水8—12小时。

(四)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五)考生所携带的通讯工具,须交工作人员保管,体检结束离开医院时领回。否则一经发现,按违反体检纪律处理。

(六)体检前,体检考生通过抽签确定参加体检的顺序。体检开始后,由引导员按顺序逐一引入体检室。

(七)体检考生抽签完毕后,由体检考生本人填写体检表(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并粘贴本人照片。体检表上只填写抽签序号,不得填写姓名等泄露考生信息的内容,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八)体检考生在体检期间要遵守纪律,听从指挥,服从管理。体检考生进入体检点后即实行集中封闭管理,不得单独活动,不得离开封闭点,禁止与外界人员接触。

(九)体检考生若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行为,按体检不合格处理。体检考生违纪,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直至取消体检资格。

(十)体检费用由体检考生自理(现金260元),体检时直接交给体检医院。

(十一)经体检医生确认体检所有项目无漏检后,考生方可自行离开体检医院。

咨询电话:0377-63399300(市委组织部公务员办)

0377-63137511 (市人社局公务员办)

中共南阳市委组织部

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六年二月十四日

附件:河南省2015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南阳市、邓州市体检考生分组名单详情请参考:http://hany.lss.gov.cn/index.php?m=content&c=index&a=show&catid=11&id=28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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