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2015年考试录用人民警察面试资格复审有关事宜的公告
2016-02-14来源: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

根据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遂宁市公安局《关于2015年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的公告》规定,现将2015年遂宁市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面试资格复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16年2月18日下午14:30-18:00

地点: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办公室1401房间(具体地址:遂宁市船山区遂州中路682号,原市军转培训中心)。

二、面试资格复审有关注意事项

(一)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携带《2015年部分市州公安机关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报考信息表》一份(贴上照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其中:

1.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2.公安机关、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3.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的在职公务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4.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要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递交材料地点:成都市草市街2号5楼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四川省人社厅窗口,电话:028-86920616)。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5.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二)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可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特警含专业测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复审合格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

(三)资格复审逾期不到者,后果自负。

三、面试有关注意事项

(一)经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发给《面试通知书》,同时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纪律要求、注意事项等详见《面试通知书》。

(二)考生应认真阅读《面试通知书》上的具体规定和注意事项,凭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等参加面试。

四、本公告由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办公室0825—5866010、5866011

附件:2015年遂宁市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共36名)

http://file.scpta.gov.cn/2016214/2016214160041_n_14311.html

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遂宁市公安局

2016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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