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内容 | 工作时间 | 方式及途径 |
报送《考场资源表》(见附件2) | 4月5日前 | 协同平台报送至考务科 |
报送《考务信息表》(见附件3) | 5月16日前 | 协同平台报送至考务科 |
从指定地点领取试卷 | 5月19日 | 专人专车(试卷到达本地保密室并清点完毕,向省人事考试中心考务值班人员报告。) |
考试实施 | 5月21日 | 考试期间要严格落实报告制度,及时报告考前准备情况、开考情况、考试结束试卷回收情况。 |
将答题卡、座次表、考场情况记录单送至指定地点(各市自行复印留存违纪记录单) | 5月23日 | 专人专车 |
报送《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决定情况统计表》(见附件4) | 6月1日前 | 传真至0531-88597682原件寄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