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双江自治县直属中小学校(园)教师公开招考实施方案
2011-09-06来源:双江自治县教育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充分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不断提高我县教育教学质量,努力推进我县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县直属学校(园)办学实际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考县直属中小学校(园)教师,为确保招考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完善教师流动机制,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充分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招考原则

为保证招考工作的顺利进行,招考工作将坚持以下原则:

1、公开平等原则;

2、客观公正原则;

3、择优录用原则。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招考工作的顺利进行,加强对招考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县招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王章平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王明兴  县教育局局长

        杨绍贤  县纪委派出第三纪工委书记

        薄  洋  县教育局党总支书记

成  员:李新忠  县第一完全中学校长

        俸正祥  县勐勐小学校长

        唐永红  县民族小学校长

        刘约萍  县中心幼儿园园长

        宋国仙  县城东幼儿园园长

        谢朝林  县教育局办公室主任

        杨贵忠  县教育局教研室主任

        丁顺珍  县教育局人事股股长

        张光明  县教育局德育室主任

        杨绍砻  县教育局教育股股长

        唐永俊  县教育局电教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教育局人事股,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四、招考单位及人数

双江自治县直属中小学校(园)教师14名。

(一)第一完全中学教师6名。其中:高中数学、政治、英语、信息技术、体育教师各1名;初中历史教师1名;

(二)勐勐小学教师2名。其中:语文、数学教师各1名;

(三)民族小学数学教师2名;

(四)中心幼儿园教师2名;

(五)城东幼儿园教师2名。

五、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全县范围内在岗中小学校(园)教师。

(二)报考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为人师表,遵纪守法。

2、报考县直属中学教师必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县直小学教师必须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幼儿园教师必须是幼儿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

3、报考中小学教师教龄在三年及以上;报考幼儿园教师教龄在一年及以上。

4、报考直属小学的三年来所任科目检测成绩至少有一次居本乡(镇)前三名;报考县一中的三年来所任科目检测成绩至少有一次居全县前三名。

5、各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提供县人民医院体检证明)。

六、招考工作程序

(一)制定招考方案。

(二)发布招考信息。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四)考试。

(五)公示。

(六)办理聘用手续。

七、报名资格审查

(一)公开报名信息

1、县教育局将《招考工作方案》发至各乡镇教办、中学、县直属学校(园)。

2、在双江自治县公众信息网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1年9月5日-9月8日。

2、报名方式及地点: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地点在双江自治县教育局人事股。

3、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须持以下证明材料: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提交所在学校(园)和乡(镇)教办初审符合报考条件的证明。

(3)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报考的,如聘用到新单位后专业技术结构比例无中职及以上岗位的,只能按所在学校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聘用。

报考教师根据所报专业岗位,由本人按要求填写《2011年双江自治县直属中小学校(园)教师公开招考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每名报考教师只能报考一个专业岗位。

4、资格审查

县教育局根据报考教师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招考方案》和《报名表》,对报考教师是否符合报考专业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考工作的始终,如有报考教师不符合招考条件的,一经查实,予以取消,责任自负。

八、考试办法

(一)考试按各专业学科报名情况进行分组;每个学科岗位达1:2比例报名方可开考。

(二)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考评委分别从评委库中随机抽取,应该回避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三)考试方式:

1、第一完全中学:

考试采取借班上课的形式对参考教师进行课堂教学技能考评。9月15日上午8:00,参考的教师由领导小组负责分组在县一中进行抽签,确定授课内容和顺序。9月16日授课前提交个人手写总结、教案各一式7份,在上课前提交考评组组长。

招考实行100分评分制,其中课堂教学考核占60分,教案占20分,个人总结20分。考评小组按照公平、公正、客观的原则从三个方面给参考教师进行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求出的平均分为参考教师的最后得分。

2、勐勐小学、民族小学:

报考教师根据现场抽取的命题,在60分钟内现场独立编写一份教学设计,按顺序上一节10分钟的微型课。

报考教师于9月15日下午统一在民族小学进行抽签,并当场提交个人手写总结一式7份,教学设计在上完微型课后提交考评组组长。

评分实行100分制,教学设计40分,语言表达20分,书写基本功(据教学设计、工作总结进行打分)20分,工作总结材料15分,仪表5分。考评小组按照公平、公正、客观的原则从五个方面对报考教师进行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求出的平均分为最后得分。

3、中心幼儿园、城东幼儿园:

报考教师根据现场抽取的命题,在60分钟内现场独立编写一份教学设计,按顺序上一节10分钟的微型课。

报考教师于9月15日下午统一在城东幼儿园进行抽签,并当场提交个人手写总结一式7份,教学设计在上完微型课后提交考评组组长。

评分实行100分制,教学设计30分,语言表达10分,书写基本功(据教学设计、工作总结进行打分)10分,工作总结材料10分,弹唱一首幼儿歌曲10分,画一幅幼儿画10分,表演一段幼儿舞蹈20分。考评小组按照公平、公正、客观的原则从七个方面给参考教师进行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求出的平均分为报考教师的最后得分。

九、计分办法

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现场公布考试得分。

十、聘用办法

根据报考教师的得分顺序择优聘用,张贴成绩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内举报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的,按相应专业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公示期后举报查实的,只取消聘用资格但不递补。若得分相同,优先录用全日制取得本科学历的教师;若均为全日制本科学历或在职进修取得本科学历的,则优先录用班主任工作实绩和教学成绩突出的教师。

十一、纪律监督

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整个招考工作在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未尽事宜由“双江自治县直属中小学校(园)教师公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83-7627808(双江自治县教育局人事股)

监督电话:0883-7621121(双江自治县教育局办公室)


双江自治县直属中小学校(园)教师公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一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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