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师范大学2016年博士“1023”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2016-02-01来源:陕西师范大学网

“以边疆安全为核心的中国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研究”博士生高层次人才培养专项计划(“1023”计划)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服务社会主义建设,具有坚实理论基础,丰富实践经验,能够坚守西部,为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积极工作,富有使命感和责任感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二、招生规模

2016年我校拟招收数不超过15名(仅为普通考生)。

三、招生专业方向

1

考生根据本人所选择"1023"专项计划研究方向,在研招网报名系统中选择附件1中相应的报考专业、研究方向、导师、培养单位和考试科目,并须在网报备注中填写研究方向的字母代码(勿填其他内容),例如:A(考生网报所选导师仅为参考志愿,复试录取时由导师组确定指导教师)。

四、报考条件

报考者须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维护祖国统一,拥有明确的国家认同、中华民族认同,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国家观、民族观、宗教观的理论基础,学风严谨,身心健康,积极从事与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相关的科学研究、高等教育和管理工作。

2、考生生源(报考时档案所在地)主要为西部边疆地区,2016年招生限定省区为甘肃、新疆、青海、宁夏、内蒙古、西藏、广西、云南、贵州。

五、具体程序

1、网报时间:2016年2月23日—28日,所有考生必须进行网报,否则报名无效。

2、现场确认时间:2016年3月1日—4日(函报3月4日截止),上午8:30—11:30;下午2:30—4:30

3、现场确认地点: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长安校区文汇楼A段519室)

4、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请在网报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点击“考生登录”,在博士招生栏点击“进入网上报名”进入“博士研究生报名信息采集系统”,上传照片并按要求准确填写本人的报考信息,下载并打印报名信息表及招生单位提供给考生下载的附件(《陕西师范大学2016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陕西师范大学2016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表》)(报考材料考生不需装订)。

5、考生填写完有关表格,在现场确认时间内向我校研招办提交下列材料(外地考生可函报,其报考材料须用特快专递于3月4日前邮寄至我校研招办,逾期报名无效):

①《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通过研招网“博士研究生报名信息采集系统”生成的信息表,其中“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栏不需填写);

②《陕西师范大学2016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③2份《陕西师范大学2016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表》;

④《2016年博士研究生高层次人才培养“1023”专项计划申请表》(附件2)

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外地函报考生只需交寄身份证复印件1份);

⑥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外地函报考生只需交寄复印件);

⑦应届硕士生须持就读院校研究生院(部、处)介绍信(本校应届硕士生除外);

⑧已获得硕士学位考生(陕西省高校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除外)拟录取前(5月20日前)须提供“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的学位证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学位证认证报告网址:http://cqv.chinadegrees.cn/cn/,咨询电话:010-82379480);

获得国外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服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认证网址:http://renzheng.cscse.edu.cn/)

应届硕士毕业生需提供硕士研究生学历认证报告或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的复印件

(学历/学籍认证网址:http://www.chsi.com.cn/,咨询电话:010-82199588。)

6、报名费标准:

考生通过报名网站缴纳报名费90元,成功缴费后,研招办审核报考材料。

7、准考证:请于4月18—22日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打印《准考证》时须使用A4复印纸,《准考证》使用期间正反两面均不得涂改。

8、初试复试时间及相关安排同普通考生。

9、我校将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报名材料、考生政治思想及业务表现等方面,按照“计划专用、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10、请广大考生留意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的相关招生信息。

附件:

1、2016年“1023”计划研究方向网报选择对应目录

2、2016年博士研究生高层次人才培养“1023”专项计划申请表

推荐信息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