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江西省国土资源专业技术人员定向培养招生简章
2016-01-29来源: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赣”十六字方针的战略部署,主动适应经济发展、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和从严治党四个新常态的要求,进一步提升基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根据《关于开展全省国土资源专业技术人员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赣国土资字[2015]93号)和《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全省国土资源专业技术人员定向招考工作的通知》(赣国土资办发[2015]72号)和《江西省2016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实施办法》(赣考校普[2016]4号)文件要求,为做好全省国土资源专业技术人员定向培养招考工作,特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招生范围及对象

1.符合江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办理我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含“三校生”考试)报名手续的考生。

2.根据省国土资源厅下达的2016年度各县(市、区)定向培养乡镇基层国土资源专业技术人员的招生计划,具有本县户籍的应、历届高中以上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87年11月11日后出生)。

3.在校大学生不能报考“三定向”考试,隐瞒信息者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所有后果自已承担。

二、培养学校

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

三、招生专业、计划、学制和学费标准

招生专业:国土资源调查与管理专业、水文与工程地质专业、地籍测绘与土地管理专业。学制三年,学费标准5000元/年。

招生计划数

县区 合计 专业 计划数
国土资源调查与管理 水文与工程地质 地籍测绘与土地管理
赣州市 15 0 0 15 15
全南县 3     3 3
信丰县 4     4 4
大余县 8     8 8
南昌市 9 2 1 6 9
新建县 4 1 1 2 4
南昌县 1     1 1
进贤县 3 1   2 3
安义县 1     1 1
吉安市 13 4 3 6 13
吉安县 5 2 1 2 5
永新县 2   1 1 2
永丰县 2 1   1 2
遂川县 4 1 1 2 4
九江市 6 2 1 3 6
共青城市 1     1 1
星子县 4 2 1 1 4
彭泽县国土局 1     1 1
鹰潭市 2 2 0 0 2
城区国土所 1 1     1
龙虎山国土局 1 1     1
宜春市 15 3 0 12 15
袁州区 2 1   1 2
丰城市 3     3 3
靖安县 2     2 2
奉新县 2 1   1 2
上高县 3 1   2 3
铜鼓县 2     2 2
万载县 1     1 1
上饶市 19 6 4 9 19
信州分局 1     1 1
开发区国土局 1     1 1
上饶县 1 1     1
广丰县 2 1   1 2
玉山县 2 1   1 2
铅山县 6 2 2 2 6
万年县 4 1 1 2 4
婺源县 2   1 1 2
抚州市 6 2 1 3 6
乐安县 1     1 1
宜黄县 3 1 1 1 3
广昌县 2 1   1 2
合计 85 21 10 54 85

四、报名、资格审核和志愿填报

(一)报名方法

(1)报考时间:2016年1月4日-2月22日(节假日除外),逾期一律不予办理。

(2)报考地点: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

(二)资格审核

1.2016年1月4日—2月22日(节假日除外)。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根据省国土资源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向社会公布定向培养招考相关事宜,组织已通过江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考生报名、审核其报考“三定向”资格。考生填写好《江西省定向培养乡镇基层国土资源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表》,经考生及其家长(或监护人)签字,县(市、区)编办、教育局、人社局、国土资源局签署同意意见并盖章后,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将报名情况汇总报至各设区市国土资源局。

2.2016年2月23—26日。各设区市国土资源局将报名情况汇总加盖单位公章后分别报送至省国土资源厅和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3.已报名考生于3月 9日登陆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网站,查询本人是否通过审核。

4.现场确认:考生于3月 10日-11日到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我校招生就业处确认,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缴纳报名考试费元100(由财务处负责收费)和查看考场,领取准考证。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和教育厅有关文件执行。

(三)专业志愿填报

考生在填写《江西省定向培养乡镇基层国土资源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表》的同时填报专业志愿,由考生本人认真填写,填报后不得更改(务必认真检查无误后再提交)。

五、考试

(一)考试时间:3月12日(各科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二)考试地点: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黄金校区(赣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校园区文峰路9号)

(三)考试内容:语文、数学、综合技能测试(各科考试大纲已在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网站上公布)

六、体检要求

考生必须参加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组织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并符合教育部《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其中有专业身体要求)。

《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可登陆阳光高考网查看:http://gaokao.chsi.com.cn/gkxx/zcdh/200702/20070228/754576.html

七、录取、报到和注册

1.录取原则

学校将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与综合技能测试成绩相加,计算出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照考生的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

2.录取、报到和注册

(1)根据考生的成绩情况划定最低录取控制线。

(2)参加“三定向”招生考试的考生,可以志愿申请参加学校普通单独招生考试的录取,申请时间必须在考试前。在“三定向”录取和单报普通单独招生考试录取之后,剩余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确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统筹安排。

(3)根据省国土资源厅下达各县(市、区)培养计划数,以县(市、区)为单位,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最低不能低于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如遇考生综合成绩相同,依次以语文、数学、综合技能单科成绩为序从高到低录取。

(4)3月21日在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招生网站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

(5)如有考生放弃录取资格或因不服从专业调剂未能录取,则按考生考试综合成绩依次递补录取。

(6)考生拟录取后,县(市、区)国土资源、定向生、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三方共同协订《江西省定向培养乡镇基层国土资源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协议书》,县(市、区)编办、人社局为鉴署单位。

(7)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凭录取通知书,按规定时间到校报到,办理报到和注册手续。入学后,学校按照江西省教育考试校有关规定进行复查。

(8)定向生参加由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组织的单独招生考试,择优录取。考生被我校录取后,一律不得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

八、学生待遇

定向培养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享受完全相同的待遇。

学校根据国家规定设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贵和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系列奖励制度;并采取了国家助学金、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勤工俭学、临时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及学费资助等多项帮困助学措施,构建了“奖、贷、勤、助”的助学体系。

定向培养的毕业生经考试合格后,由生源所在县(市、区)人社部门根据签订的定向培养协议书和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聘用到县以下乡镇基层国土资源管理事业单位工作。

九、时间安排

日程 工作安排
2016年1月4日—2月22日 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根据省国土资源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向社会公布定向培养招考相关事宜,组织具备高考资格的考生报名、审核报名资格,并将报名情况汇总报至各设区市国土资源局。
(节假日除外)
2月23—26日 各设区市国土资源局将报名情况汇总分别报送至省国土资源厅和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学校公示初审通过考生名单
2月27—28日 (网址:http://www.jxyy.edu.cn/zsw )
  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组织初审通过考生参加县级以上医院体验,将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名单报送至省国土资源厅、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和各设区市国土局。
2月29日—3月4日
3月7-8日 省教育考试院审核考生报考资格。
3月9日 学校公示审核通过考生名单及考试相关事项
3月12日 考生到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参加“三定向”考试。
3月21日 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
3月24日前 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与录取考生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将拟录取考生签订的定向培养协议书报送至省国土资源厅、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和各设区市国土局。
3月28日 到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
3月31日 省国土资源厅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寄发录取通知书。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校园区文峰路9号

电话:0797—8326546

网址:http://www.jxyy.edu.cn/zsw 邮编:341000

电子邮箱: jxyyzjc@126.com

监督部门:江西省国土资源厅纪检监察室

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纪检监察室

监督电话:0791- 86717162 ,0797-8326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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