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平谷区2016年上半年公务员招考职位调剂公告
2016-01-29来源:平谷人才信息网

根据北京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有关文件规定,资格复审未达到1:3比例的职位,需进行现场调剂报名和资格审查,调剂职位于1月29日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统一公布。现将现场调剂报名和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1、时间:2月1日至2月2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

2、地点:平谷区人力社保局东区五层501会议室(平谷区绿谷人才市场,新平东路3号)。(注:报平谷区统计局职位的考生请到平谷区统计局四层410室人教科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地址是平谷区金乡嘉园2号)

二、考生所带材料

考生须持网上打印的报名表、成绩单、身份证原件以及所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等级、资格、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除此之外,各类考生还需携带以下材料:

1、报考面向2016年合同期满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考生,需提供区级村官办出具的证明;

2、报考面向2016年服役期满退役大学生士兵职位的考生,需提供北京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出具的证明;

3、报考面向2016年应届毕业生职位的考生,须提供学生证、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原件(在外地院校就读的北京生源考生还须携带本人户口本(卡)原件);对于京外“985” 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应届优秀毕业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校级以上 “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或者一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证书;获得相当于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一等奖学金”等同等次其它奖励项目的,应同时提供毕业学校校级就业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

4、报考要求“基层工作经历最低年限”为“两年以上(含两年)”职位的考生,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持户口本首页复印件),并提供能证明工作经历和年限的有关材料和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录机关同意,可在体检考察时提供;

5、报考要求“基层工作经历最低年限”为“无限制”职位的考生,如为2016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第3条所述材料,如为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人员,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持户口本首页复印件)。

三、注意事项

1、截至2015年11月8日,基层工作经历年限不足两年(24个月)的人员不能报考要求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

2、落户时间为2015年11月8日之后的人员不属于招考范围(2016年合同期满大学生“村官”的最后落户时间为2016年1月19日);

3、人事行政关系(个人档案)不在京的人员不属于招考范围;

4、在职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属于招考范围;

5、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往届毕业不属于招考范围;

6、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不属于招考范围。

7、如考生为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2016年应届毕业生,则该考生只能报考基层工作经历为“2016年应届毕业生”或“无限制”的职位,不能报考要求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

即所有2016年的应届毕业生只能报考基层工作经历为“2016年应届毕业生”或“无限制”的职位。

8、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11月8日至1997年11月8日期间出生)。

9、招录职位表中所要求的学历为报考人员所获得的最高学历。社会在职人员应以其已经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

四、 乘车路线

乘坐852或918路公共汽车到平谷区消防队路口下车,往南100米路西。

联系电话:69970600; 联系人: 郭佳

平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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