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师范学院2016年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招生章程
2016-01-29来源:合肥师范学院

合肥师范学院2016年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招生章程

学校全称:合肥师范学院(14098)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主管部门:安徽省教育厅

学校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金寨路327号(三孝口校区),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莲花路1688号(锦绣校区)

学校网址:www.hftc.edu.cn

一、学校概况

合肥师范学院坐落在全国四大科教基地城市之一的安徽省省会合肥市,创建于1955年,前身为安徽教育学院,2007年改建为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校是全国首批“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试点单位、全国首批“国培计划”示范性培训项目实施单位、全国首批“卓越教师培养计划”试点单位、安徽省首批“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和全国文明单位。

学校现有锦绣、三孝口两个校区,校舍面积32.5万平方米,征地800亩的滨湖校区即将开工建设。学校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43亿元,纸质图书104万册,其中古籍藏书居省内前列。现有专任教师744人,其中正高47人、副高171人,二级教授4人,博士、硕士666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人,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9人,省高校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7人,省教学名师10人,省级教坛新秀14人,享受国务院和省政府特殊津贴7人;“双证”教师115人;行业企业兼职教师170人。

学校设有文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教师教育学院、艺术传媒学院、音乐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计算机学院、化学与化学工程学院、生命科学学院、体育科学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刘铭传学院等14个学院和大学英语、公共计算机、思想政治理论课、大学体育等4个公共课教学部。现有普通本科专业49个,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向10个,全日制在校生15000余人;有省级重点学科1个、特色专业7个、精品课程11门;国家、省、校三级卓越人才培养计划8项、省级人才培养创新实验区2个、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6项、示范实验(习)实训中心7个、省级教学团队9个。

学校有省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省级协同创新中心、省级共性技术研究、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重点实验室、省级国民体质监测中心共7个,校级科研机构19个。近三年,承担校外教学科研项目851项,其中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星火计划、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等国家级项目45项;发表学术论文1426篇,其中被SCI、EI收录292篇;出版著作(教材)81部;获国家专利128项;获厅级以上科研奖励85项,其中安徽省科学技术奖6项;获省级教学成果奖16项,其中特等奖1项。

学校坚持育人为本、教学为先,积极构建“一个全程、两方合作、三线协调”的人才培养模式,强化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人才培养质量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可和赞誉。办学60年来,培养各类高等专门人才6万余名,培训中小学校长和教师16万人次,毕业生中已有中小学校长1200多名、省级教坛新秀300多名,87届物理系校友高鸿钧当选为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科院大学副校长。近三年,学生在亚运会、世界大学生运动会、“挑战杯”、数学建模、机器人大赛等省级以上赛事中获奖924项,周庆媛、朱金凤同学分获“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和“中国好人”;学校百所“行知学堂”实践活动获首届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银奖,被安徽省文明办授予安徽省文明单位创建优秀品牌;文、理科招生分别高出安徽省二本线25分以上;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7%以上,学校连续被评为“全国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和“安徽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标兵单位”。

学校坚持和发扬师范办学传统,积极培育服务和支持安徽基础教育品牌,是“国家中西部地区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基地”、安徽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主要专家单位。设有安徽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安徽省教育管理干部培训指导中心、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和安徽省基础教育与改革协同创新中心,也学校与台湾铭传大学合作建立“安徽教育中心”;与华东师大、东北师大等重点高校合作建立省级“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协同创新中心”;与合肥市庐阳区、包河区、经开区政府合作建立“教师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与合肥经开区合作共建附属实验中小学;承担“国培计划”和安徽省“教育援疆”双语教师培训、安徽省“教育援藏”学前教师培训等重大项目。学校赢得“教师之家”和“校长之家”的美誉。

学校坚持以服务求生存、以应用求发展,主动面向安徽基础教育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重点打造教师教育类、电气信息类、文化产业类等3个特色专业群,并以产学研合作教育为主导,强化技术技能培养。学校与中国电子科技集团第三十八研究所、安徽徽王集团等企业合作建立“魂芯”DSP实验室、PCB及SMT生产线、蓝莓研发基地、果酒酿造生产线等校内实习实训基地5个;与明光市、金寨县、合肥六十九中、安徽服务外包产业园等合作共建校外产学研合作育人基地94个;与合肥文广新局、安徽新华发行集团、安徽新闻出版集团、安徽报业集团、合肥市歌舞团等合作,服务安徽文化创业、动漫游戏和科普产业。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与美国特洛伊大学、爱尔兰阿斯隆理工学院等合作开展“2+2”“3+1”本科人才培养,与美国索尔茨伯里大学、德国希尔德斯海姆大学等15个国家和地区高校开展学生交流和教师互派;与台湾铭传大学合作共建刘铭传学院,引入铭传大学相关专业核心课程,学生第三学年有机会赴台湾铭传大学学习、赴美国铭传大学密西根分校攻读硕士学位。

学校重视育人环境建设,积极构建和谐校园,推进以“行知精神”为核心的校园文化建设。学校是首届“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第三、四届“全国文明单位”,第六、七、八、九、十届“安徽省文明单位”,安徽省第一届教育系统文明单位,安徽省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高校、安徽省劳动竞赛先进集体,多次荣获“全国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奖”。

面向“十三五”,新合师人秉承老合师、老教院人的“自强不息,追求卓越”的优良传统,坚持“师范性,应用型”的办学定位,立足合肥,面向安徽,服务全国,努力把学校建成一所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为实现高教强省、建设美好安徽做出新贡献。

二、招生对象

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中等技工学校,下同)的应历届毕业生(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或学历,不含普通高中举办的综合班),包括具有中职学历的农民工、退役士兵、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失业人员等。

三、招生计划

结合我校人才培养实际,在统筹专业发展和社会经济需求的基础上,向省教育厅申报招生计划,经省教育厅、省发改委审批后,由我校向社会公布。

招生专业如下:

序号 专业名称 学制 计划数 招生范围 学费(/学年) 备注
1 体育教育 4年 70 体育与健身类及相同或相近大类 3850元 师范
2 服装与服饰设计 4年 40 服装类及相同或相近大类 7000元  
3 酒店管理 4年 90 旅游服务类及相同或相近大类 3500元  
4 生物技术 4年 100 农林牧渔类及相同或相近大类 3900元  

以上学费最终按2015年省物价部门核准执行。

四、报名

(一)报名条件

考生参加2016年高考平台报名获通过后,方可参加我校对口招生考试专业报名,每位考生可选择一个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报名,不得兼报多个专业。

(二)报名办法

1.信息采集:考生统一使用2016年全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平台,参加其中的中职毕业生升学考试招生报名获通过。

2.报名确认:报考我校的考生,3月9日—3月10日(每天9:00-17:00)由本人到我校进行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供报名点打印的《考生报名信息表》和考生身份证。

体育教育专业报名确认时,需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考生报名信息表,确认本人报名信息,并签订《合肥师范学院对口招生(体育教育专业)考试安全承诺书》(附件5)。

体育教育专业运动选项存在选考,请考生务必于现场报名时选定考试科目,一经确定,不得变更,运动专项测试时按照选考科目进行测试。

现场确认地点: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莲花路1688号合肥师范学院图书馆二楼(大学生事务中心)

3.缴费: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报名确认时缴费。报名考试费按安徽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考试费等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2009〕60号)文件标准执行,报考体育教育专业收取280元/人,报考其他专业收取120元/人。

4.准考证领取:考生于3月25日9:00—17:00到我校领取准考证,熟悉考场。领取准考证时需提供我校打印盖章的《安徽省2016年对口招生考试报名确认表》和考生身份证。体育教育专业需携带《2016年合肥师范学院对口招生(体育教育专业)考生体检表》〔体检应在招生工作部门指定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主检医师应由具有副主任医师(含)以上职称,附件4〕,体检时间为考前一周内(3月19日-25日)。

五、志愿设置

考生只可以报考我校一个专业,我校不设专业调剂志愿。

六、考试安排

1.考试内容为“知识+技能”,以安徽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编《2016年安徽省高等学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纲要》(以下简称《考试纲要》)为依据。以下所列纲要均指《考试纲要》中内容,

具体参考如下:

序号 专业名称 文化课 专业理论课 专业技能测试
1 体育教育 见《语文考试纲要》、《数学考试纲要》、《英语考试纲要》 见《体育与健身类专业技能测试纲要》
2 服装与服饰设计 见《服装类专业课考试纲要》 见《服装类专业技能测试纲要》中项目一:女士春季休闲装设计
3 酒店管理 见《旅游服务类专业课考试纲要》中旅游专业考试科目:《旅游概论》、《中国旅游地理》、《导游业务》 见《旅游服务类专业技能测试纲要》中酒店管理专业测试项目:项目一(礼仪展示)、项目六(导游景点讲解)
4 生物技术 见《农林牧渔类专业课考试纲要》中种植类考生必考科目:《化学》、《植物生产与环境》、《植物保护技术》、《农业生物技术》 见《农林牧渔类专业技能测试纲要》中《种植类专业技能测试纲要》中项目一:临时装片的制作和显微镜的使用、项目三:识别昆虫

(1)体育教育专业:考试科目由文化课和专业课考试组成。文化课考试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合卷,内容各占100分,满分300分;专业课考试由一般素质、专项素质和专项技能组成,满分450分。考试总分为750分。

①一般素质(每项40分,总分80分)。包括100米、800米、立定三级跳远、原地推铅球(男5公斤、女4公斤)等四个项目。考生可至少选其中两项参加考试。

②专项素质(270分)与专项技能(100分)。考生可从田径、足球、篮球、排球、手球、乒乓球、羽毛球、健美操、体育舞蹈、武术套路、散打、技巧、击剑、跆拳道中任选一项参加考试。

体育教育专业课分值为450分,270分及以上为合格,270分以下为不合格。专业课成绩不合格者,不得录取。

(2)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考试科目由文化课、专业课和专业技能测试组成。文化课考试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合卷,内容各占100分,满分300分;专业理论满分300分;专业技能测试分值为150分,考试总分为750分。

专业技能测试90分及以上为合格,90分以下为不合格。技能测试不合格者,不得录取。

(3)酒店管理专业:考试科目由文化课、专业课和专业技能测试组成。文化课考试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合卷,内容各占100分,满分300分;专业理论满分300分;专业技能测试分值为150分,考试总分为750分。

专业技能测试90分及以上为合格,90分以下为不合格。技能测试不合格者,不得录取。

(4)生物技术专业:考试科目由文化课、专业课和专业技能测试组成。文化课考试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合卷,内容各占100分,满分300分;专业理论满分300分;专业技能测试分值为150分,考试总分为750分。

专业技能测试90分及以上为合格,90分以下为不合格。技能测试不合格者,不得录取。

2.考试科目的命题:由我校自主命题。

3.考试时间如下表:

时间 3月26日 3月27日
上午 文化课(8:30—11:30) 酒店管理、生物技术、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技能测试(领取准证时通知测试时间、地点)体育教育专业课(专项素质、专项技能)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备注:体育教育专业课测试和服装与服饰设计、酒店管理、生物技术专业技能测试如遇报考人数较多或天气原因,考试时间顺延。

4.考试地点:考场设在合肥师范学院锦绣校区。

5.服装与服饰专业课考试须考生自带画具,体育教育专业考生须自带塑胶跑道专用跑鞋,乒乓球、羽毛球、跆拳道、武术套路、击剑项目自备器材,体育舞蹈、健美操自带音乐(优盘存储)。

七.查分

考生可于4月4日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考试成绩。考生对自己的成绩有异议,可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下载查分申请表,并由毕业学校招生办或所在市教育局职教部门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于4月6日16点前传真至我校招生与就业处,由我校汇总核查;查分限查漏改、漏统、错统,宽严不查。查分结果如有误反馈给考生,无误则不予反馈。

八、招生录取

1.录取工作在省教育厅领导下,由我校组织实施,4月7日确定初步录取名单,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示一周后,向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报送拟录取考生名单,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2.录取原则:

(1)酒店管理专业: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和技能测试都合格的考生,根据考生总分(含政策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总分(含政策加分)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投档,单科排序:专业课、专业技能测试、语文、数学、英语。若仍相同则并列名次全部录取。

(2)生物技术专业: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和技能测试都合格的考生,根据考生总分(含政策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总分(含政策加分)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投档,单科排序:专业课、专业技能测试、语文、数学、英语。若仍相同则并列名次全部录取。

(3)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考生,根据考生总分(含政策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总分(含政策加分)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投档,单科排序:专业课、专业技能测试、语文、数学、英语。若仍相同则并列名次全部录取。

(4)体育教育专业: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和专业课成绩都合格的考生,按专项根据专业课和文化课总分成绩(含政策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总分成绩(含政策加分)相同时,按运动员等级高低相应优先;若等级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投档。单科排序:专业课成绩、语文、数学、英语。若仍相同则并列名次全部录取。

特别提示:某项目拟录取人数=[(实际招生数÷报考总人数)×某项目实际考试总人数×0.6+(实际招生数÷报考总人数)×某项目免测考生人数×0.4]-1

剩余名额在所有项目中按总分高低依次录取。如果因专业资格线某项无法录满,剩余名额也将划入所有项目中按总分高低依次录取。

3.录取通知书发放和学生报到:录取通知书由我校印制并于7月中下旬统一邮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个人档案等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入学。无故不按期报到的取消入学资格。

4.资格复查:新生入学后,我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认真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行为的,取消考生入学资格,并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和相关规定严格查处,确保招生公平公正。

九、鼓励政策

(一)报考酒店管理、生物技术和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的优秀考生可享受有以下优惠政策。

1.近三年来(含2013年)获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考生、获安徽省教育厅主办或联合主办的但未纳入当年国赛项目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前3名且为一等奖的考生,报考相应专业,经我校面试合格,可直接录取。

符合免试政策的考生,需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下载《2016年合肥师范学院对口招生加分(免试)申请表》(附件2),将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和申请表交市教育局职教部门审查,并在申请表和证明材料复印件上盖章。考生将考生报名信息表和经盖章确认后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申请表于3月10日下午交由我校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于3月11日参加面试,面试通过,经公示无异议后,直接录取,未被直接录取的考生,参加3月26-27日的考试,总分加10分,加分项目不累计计算。

2.获得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合主办的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或市赛一等奖及以上的,或获得县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在职在岗的,或工作满三年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报考相应专业,总分加10分,加分项目不累计计算。

符合加分政策条件的考生,需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下载《2016年合肥师范学院对口招生加分(免试)申请表》(附件2),并将相关享受加分政策支的撑材料原件、复印件和申请表交由毕业学校和市教育局职教部门审查,在申请表和支撑材料复印件上盖章。考生将经盖章确认后的支撑材料复印件、原件和申请表于3月9日-10日现场报名时,交由我校审核,审核无误后公示。

(二)报考体育教育专业考生的优秀运动员有以下优惠政策。

凡近3年在省级以上(省体育局或省教育厅主办或承办;国家体育总局或教育部主办或承办)运动会田径、散打、跆拳道、击剑、乒乓球、羽毛球、体操、技巧、武术套路项目比赛中获得前3名或全国前8名的考生,可免相应专业素质、专项技能测试,该项测试成绩为满分。

符合免相应专业素质、专项技能测试政策条件的考生,需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下载《2016年合肥师范学院对口招生(体育教育专业)免专业素质、专项技能测试申请表》(附件3),并将相关支撑材料原件、复印件和申请表交由毕业学校和市体育局以及省体育局青少处审查,在申请表和支撑材料复印件上盖章。考生将经盖章确认后的支撑材料复印件、原件和申请表于3月9日-10日现场报名时,交由我校审核,审核无误后公示。

(三)以上所有免试(加分)的考生提交的材料及填写内容必须准确真实,如弄虚作假,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未通过审核或免试的考生(报名通过)仍可参加3月26-27日的考试。

十、建档

录取考生纸质档案由学校(应届生)或市教育局对口招生部门(历届生)密封后寄送我校(注明对口招生)。

十一、学籍学历管理及待遇

1.普通对口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籍管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执行。

2.普通对口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由我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3.普通对口学生的学费标准与普通本科相应专业学费标准相同。

4.普通对口学生毕业时,执行国家本科毕业生的有关就业政策。

十二、奖助勤贷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困难补助金、勤工助学金等,奖助金额最高8000元/年。学生还可根据国家政策,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贷款额度最高8000元/年。完善的奖助体系激励学生奋发进取、为困难学生提供生活保障,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十三、附则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由合肥师范学院负责解释。

(一)咨询电话:0551-63674808,63840575(传真)

监督电话:0551-63828647

(二)联系信箱:zsb@hftc.edu.cn

附件:1.《2016年合肥师范学院对口招生工作日程表》

附件:2.《2016年合肥师范学院对口招生加分(免试)申请表》

附件:3.《2016年合肥师范学院对口招生(体育教育专业)免专业素质、专项技能测试申请表》

附件:4.《2016年合肥师范学院对口招生(体育教育专业)考生体检表》

附件:5.《2016年合肥师范学院对口招生(体育教育专业)考试安全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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