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学2016年教育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6-01-22来源:西南大学

为适应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培养教育实践领域高层次专门人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26次会议决定在我国设置教育博士专业学位(Ed.D.),开展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教育工作。西南大学是15家首批试点单位之一。

一. 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3.有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4.学校课程与教学专业方向招收:具有硕士学位、有5年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具有相当成就和较强研究能力的中小学教师和学校教学管理人员;

5.教育领导与管理专业方向招收:具有硕士学位、有5年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有教育管理经历、具有相当成就和较强研究能力的各级各类学校管理人员。

二. 报名方式及报名费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学校博士招生报名网报网址(请注意学校研究生招生网http://yanzhao.swu.edu.cn上的通知),按网报系统要求提交个人的基本信息,网上缴费,并记住网报号。在现场确认时间内持本人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信(各级各类学校管理人员需注明工作性质及人事编制情况)到西南大学研究生院八一礼堂确认信息。同时在现场确认期间,请自行将《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专家推荐书》(两份)交教育学部研究生秘书。

报名费:200元(复试费100元,由教育学部收取)。

三. 报名考试及录取

1.2016年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只安排一次,具体如下:

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1月15日-2016年2月25日;

现场确认时间:2016年2月26日-2016年2月28日;

现场确认地点:西南大学研究生院八一礼堂;

初试时间:2016年3月26日—27日,初试地点由研招办安排;

复试时间:2016年3月27日—4月1日,复试地点由教育学部安排;

考生可于2016年3月20日后在报名系统中打印准考证。

2.学校按照“分列计划、分类报考、分别录取”的原则,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综合

考虑考生的科研情况和工作业绩等,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不接受未报考本计划的调剂考生,本计划考生不得调剂到本计划以外录取。

3.有关详细情况请留意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anzhao.swu.edu.cn)上的通知及相关内容。

四. 培养方式

学校教育博士采用在职攻读的方式学习,学习年限3—6年。其中前两年采用短期集中方式授课,完成课程阶段学习;课程完成后在职撰写博士论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学习年限。

具体指导教师在学生入学后由学生和导师双向选择后确定,西南大学教育学部具体负责培养与管理。

教育博士录取类别均为委托培养,学生人事档案和户口不转入西南大学。

五. 毕业和学位授予

修满学分,完成博士论文并通过答辩者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教育博士专业学位,颁发教育博士专业学位证书和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六. 其他事宜

1.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教育部教学[2003]17号文件规定:从招收2004年博士研究生起,取消考生报考研究生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的规定,但现为委托培养的应届生、拟报考委托培养的考生以及原为委托培养的考生,现正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考生与所在单位或委托、定向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负责任。

3.学费为6万,论文期间相关费用为2万。

4.特别说明:

(1)初试外国语考试中不含听力测试。

(2)复试科目请向教育学部咨询。

(3)教育学部根据考生初试、复试成绩及科研、学术成果等综合信息确定拟录取名单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核通过后,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且无异议后报重庆市教育考试院。

(4)以上内容若有变化,以上级文件为准。

附件:西南大学2016年教育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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