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常德市澧县纪委县监察局遴选工作人员资格条件
2016-01-21来源:

1.忠诚、干净、担当。

2.中共党员;具有公务员或参管公务员身份;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并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每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年龄在30周岁以下(年龄和工作经历均计算到2015年12月31日,按公历日期计算);身体健康。

3.专业要求:经济、财会、法律、审计等相关专业,或有1年执法、执纪相关工作经历。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按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2016年常德市澧县纪委县监察局遴选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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