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临潼区2016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通知
2016-01-20来源:临潼区人民政府网

临潼区2016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现场确认即将开始,现就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现场确认时间:2016年1月25日--1月27日。

现场确认地点:本人人事档案在区人才交流中心存放的,持报名材料在交流中心确认。地址:临潼区人民北路5号(区法院对面)。

二、现场确认材料:

(一)申报初级资格考试,须提交以下证件及材料。

1.本人身份证明;

2.《201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

3.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

4.申报师级资格须提交士级资格证书及聘书;报考护理类师的,还需同时提交资格证和执业证。

(二)中级资格考试除申报初级资格材料外,还须提交卫生专业技术初级师资格证书及聘书。报考医疗类中级的,需同时提交执业医师资格证和执业证,报考护理类师以上级别的,需同时提交护士资格证和执业证。

(三)考生报名提交的证件及材料,均应有原件及复印件。

四、报名缴费标准:初级每门50元/人,中级每门60元/人

请广大考生互相告知,按时提交材料,逾期不予审核。

临潼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015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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