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2016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
2016-01-19来源:新平县卫生局

新平县2016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

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做好我县2016年度卫生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流程:于2016年1月15日至2015年1月22日期间登陆卫生部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cn),根据报名须知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打印《201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确认时间及地点:

1.考生持相关材料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二号楼三楼(306室)。地址:桂山街道幸福路24号,进行确认。

2.确认时间:2016年1月18日至2015年1月22日(因上级规定我县的上报材料时间为1月26日,逾期不能确认,请考生掌握好确认时间,网上报名成功后尽快现场确认,以免影响您的确认,耽误报考)期间持加盖从业单位公章的《201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及相关证件、材料到相应报名点进行确认。

3、现场签署确认单,报名结束。

三、参考人员范围:指在玉溪市内直接从事卫生技术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

四、报名条件:

1、考生必须具有合格学历: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中专以上学历。

2、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截止2015年12月31日。

3、报考初级(士、师)条件:

①2015年底取得大专、中专毕业学历可报考初级士;

②2015年底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或大专学历担任初级士职务满2年以上或中专学历担任初级士职务满5年以上者均可报考初级师。

注: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可聘任医士职务;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可聘任医师职务。

3、报考中级(主管医、药、护、技师):

凡城市县及县级机构、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住院医师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取得医师资格人员申报中级前必须到基层工作一年。

①2015年底以前取得中专学历:取得执业医师、技师、护师资格,聘任初级师满7年;

②2015年底以前取得大专学历:取得执业医师、技师、护师资格,聘任初级师满6年;

③2015年底以前取得本科学历:取得执业医师、技师、护师资格,聘任初级师满4年;

④2015年底以前取得硕士学位:取得执业医师、技师、护师资格,聘任初级师满2年;

⑤2015年底以前取得博士学位:可直接参加考试。

注: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

六、报名确认需提供材料:

网上报名及现场报名照片统一为:本人近期小一寸白底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一)新参加考试人员:

1、初级士:

①相关证件:身份证、毕业证(含本专业起始学历)原件

②以下材料一式二份:加盖单位公章的《201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含本专业起始学历)复印件(上述材料依次装订成册)。

③提交本人近期小一寸白底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网上报名采集的照片必须为白底免冠彩色证件照,网上预报名未采集照片者应携带格式为jpg电子版白底免冠彩色证件照在报名点现场采集。

2、初级师:

①相关证件:毕业证书、身份证、初级士资格证书、护士执业证(报考护理学专业)、履现职聘书原件。

②以下材料一式二份:加盖单位公章的《201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含本专业起始学历)复印件、初级士资格证复印件、护士执业证复印件(报考护理学专业)、加盖单位公章的履现职聘书复印件。

③因工作原因变更岗位,改报专业的需提交单位岗位证明一式二份。

④已享受职称考试省级合格标准,在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医务人员,报考本专业上一级别考试,需由所在卫生院出具在岗证明,经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

⑤户籍不在本地的考生需提交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一式二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⑥民营医疗机构的考生需提交单位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式二份。

(根据上述②③④⑤⑥点要求材料依次装订成册)

⑦提交本人近期小一寸白底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网上报名采集的照片必须为白底免冠彩色证件照,网上预报名未采集照片者应携带格式为jpg电子版白底免冠彩色证件照在报名点现场采集。

3、中级主治医师、主管(医、药、护、技)师:

①相关证件:身份证、毕业证书、初级师资格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及执业医师注册证(指报考专业代码为301~365之间)、护士执业证(报考护理学专业)、履现职的资格聘书原件。

②以下材料一式二份:加盖单位公章的《201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含本专业起始学历)、初级师资格证复印件、执业医师资格证及执业医师注册证(指报考专业代码为301~365之间的人员)复印件、护士执业证复印件(报考护理学专业)。

③履现职的资格聘书复印件一式二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④因工作原因变更岗位,改报专业的需提交单位岗位证明一式二份。

⑤已享受职称考试省级合格标准,在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医务人员,报考本专业上一级别考试,需由所在卫生院出具在岗证明,经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

⑥报考专业代码在301至365之间专业的考生需提交到基层服务一年的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公章)

⑦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报考全科医学(专业代码301)、社区护理(专业代码373)专业类别的考生,需提交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二年以上的工作经历证明一式二份(加盖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公章)。

⑧户籍不在本地的考生需提交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一式二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⑨民营医疗机构的考生需提交单位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式二份。

(根据上述②③④⑤⑥⑦⑧⑨点要求材料依次装订成册)

⑩提交本人近期小一寸白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网上报名采集的照片必须为白底免冠彩色证件照,网上预报名未采集照片者应携带格式为jpg电子版白底免冠彩色证件照在报名点现场采集。

(二)、2015年度不合格人员参加考试: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2016年度成绩通知单原件。

②以下材料一式二份:《201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2016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通知单复印件。

③提交本人近期小一寸白底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网上报名采集的照片必须为白底免冠彩色证件照,网上预报名未采集照片者应携带格式为jpg电子版白底免冠彩色证件照在报名点现场采集。

注意:①《201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所填内容应与所提供材料一致。②报考人员必须对本人所报专业及内容在确认单上签名认可。

七、报名费用:

初级、中级每人每科:50元

八、补充说明:

明事宜,请与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医政股联系,联系电话:7010242

注:

1.考试所在单位请填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的单位全称;

2.在职在岗的考生以聘书时间为准,各单位如出现虚开聘任时间证明的,一经发现,责任自负。

新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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